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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伊维尔的《理论思维新批判》(A New Critique of Theoretical Thought)以谨慎检验(或者说定义)他在本书中将要使用的工具为开篇。从日常生活经验的背景出发,他首先问“什么是知道、思考、分析和理论化?”特别是“哲学的作用是什么?”他认为理论化只是一种人类运作模式,没有任何特别的要求来引导我们走向真理(因而与实证主义假设形成鲜明对比,所有理论都会有错误)。科学是以人类生活和存在诸层面(aspects,注1)中的单一某个为中心的理论思维,而哲学是涵盖所有层面的理论思维。有了这些概念工具,他接着分析了2500年来[西方]哲学思想的发展,强调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那些还原论、矛盾论和深层的二分法。他认为,所有理论思维都建立在深刻的前提基础上,其中一些采用了二元论基础动机(dualistic ground motives)的形式,这些基础动机在过去2500年中推动了理论思维向前发展:古希腊的“形式-质料”动机,中世纪欧洲的“自然-恩典”动机,以及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然-自由”动机。 这即他的理论思维批判——第一卷内容。
然而,他不满足于批评,不满足于拆毁,他开始一个大胆而冒险的尝试:构建一个没有这些问题的不同框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首先从见于希伯来思想的非二元论动机即“创造-堕落-救赎”出发,并以一种哲学而非神学的方式对待之。这使他设想,“意义”而非“存在”才是基本属性,“法则”(注2)而非“实体”是我们生活和存在的框架。这使他不经意间越过了哲学上的唯实论和唯名论。由此,他展开了他第二卷的主要议题——模态领域(Modal Spheres)统一理论。这就解释了非二元论的多样性及非一元论的统一性如何可能。作为这方面的延伸,他反思人类历史和经验,提出了15个层面的理论,今天这些方面被证明是有用的,作为理解和处理跨学科性、与可持续性和发展有关的问题以及复杂规范性的基础。
在第三卷,他基于模态领域理论,发展了实体或存在的理论,包括非生命、生命、有感、概念、人工、社会和其他类型的实体。存在是根据意义来定义,而不是反过来,这有助于我们理解许多实体的多层次性质、实体之间的关系和实体的变化过程。
这构成了《理论思维新批判》这本巨著的主要论点。在其中,以及在其他著作中,他更详细地阐述了其中一些主题,并且是根据他自己生活的历史背景(20世纪中叶拿吹主义和共常主义统治的欧洲)来阐述的。这些探讨包括社会制度理论、历史与进程理论、关于理论的理论、社团理论等等,每个工作都侧重于不同的模式层面。但最终他认为,解决每个层面的问题不是哲学家的工作,而属于那些从事专注于某一个层面的特定学科的工作者。 贯穿他的全部思想的是一个认定:所有生命本质上是宗教性的,即在乎我们的神圣起源和命定的关系,他发展出关于这种关系的一种理论,其中包括人类的超时间性(supra-temporality)。他总是力求尊重他人的思想,理解、赞赏和以自己的方式批评他们,并在允许真正对话的基础上与他们接触。这个基础是他对第一卷中提出的预设的看法——它本身在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注1 在杜伊维尔的术语体系中,层面(Aspect)与模态(Modality)为同义词。杜伊维尔区分的十五项存在的基本方式。作为存在的模式,它们从它们里面所具有的功能的具体事物中被严格的区分出来。开始时,杜伊维尔只区分了十四个层面,但是在1950年代以后,他引入了在空间和物理层面之间的动力学上的统一运动(uniform movement)。模态也称之为“模态功能”,“模态层面”或作为受造实在的“面”(见Diagram 第151页。)
注2 创造律是杜伊维尔哲学的核心概念。一切受造之物都服从于上帝的律法,并且这个律法是上帝和受造之物之间的界限。圣经中这个词的律(律法)的同义词是“命定”“意旨”“命令”“语言”等等。杜伊维尔强调对于真正的自由而言,律法不是对立的,而是其条件。也见(规范)Norm和律法方面(Law-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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