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看了很多简书首页的情感软文,清新脱俗,令人憧憬。
所以,关于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有人抽丝剥茧,说婚姻只是一纸契约,所谓夫妻只是甲乙双方,没有谁附属于谁。
这样的契约能维系多久,取决于独立的二者是否需要对方。如有一方作出违约的事情来,那这份契约便面临解约的可能。当然,也可以通过补加条款来进行维系。
这份契约的形成大抵早于婚姻,始于恋爱关系的确定。那时,就已经有条条框框来管理你、锁住你。不逾矩,便是可以继续爱的基础。
我们考虑彼此,杜绝外来的一切,不让自己成为那颗有缝的鸡蛋。我们告诉自己,这是对爱的坚守,我们具有极强的契约精神。
如果是异地恋或者异地婚姻,我们会偶尔冒出一个检验对方是否履约的念头。可能最初,我们确信对方和自己一样,将合约放在首位。可是渐渐,你会发现似乎他在做许许多多与合约无关的事。你才会回头审视,当初签约时,到底是否双方愿意。或许只是异地的关系。
可其实我们忽略了,许多异地可以完成一份长约。所谓因异地毁约的,不过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异地最多只是个加速剂而已。
仔细去想,当初愿意签约的双方都不是抱着短约的目的来的。大抵都去想过白头到老、至死不渝。可是,后来为何那么多人走散了呢?
价值观?本来合伙做生意的双方,因为对发展前景看法不同,对采取措施意见相左,便很难继续履约。这大多由双方眼界决定,思维方式也起到一定作用,简而言之是双方的决策能力存在较大差异。
物质背景?不同经济规模的双方企业合作,很难体现公平。并且物质背景也决定了上述的眼界与决策能力。当然如果小企业有较强的发展前景自然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也就是我们说的“人一定要有上进心”。
第三者?当合作期内,出现了更有利于一方发展的第三方,很有可能会出现毁约现象。因为这份契约本就是没有强制性手段的合约,违约成本对能享受利益的一方并没有很大。如果打算违约的一方先解除契约,再重新签订新的契约,似乎也合情合理。
解约的原因大抵是这三种。其中,第三种却很难光明正大提出解约。很多处于恋爱或者婚姻中的人,即使遇到了更爱的人,也极不愿意承认。因为这种解约方式让人觉得是因为“我”的原因,而前两种解约都是双方的原因。
写于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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