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与他人无关
多么理直气壮的一句话,听着多么痴情与感动!
然而,真的不用顾及他人的感受吗?
前几天,一位朋友的小区因为小区内几十只流浪猫的事,小区业务群里信息爆炸了。
爱猫人士觉得大家大惊小怪,对于小区环境以及家庭环境在意的人而言,太多猫影响了环境,太多跳蚤太多猫便便,晚上太多猫叫影响休息……
两边各持己见,均不愿意让步。
物业在此也不作为,认为这个不归他们管,属于社区环保管,社区环保认为是小区内务事情。
群里乱成一锅粥时,一位自称爱猫人士,贴出一个公告:
某小区爱猫人士的公告大体意思就是散养猫是她的,有几十只,任何人没有资格去伤害它们。
这里不讨论对错,就只想就这个问题聊一个话题,爱猫也好,爱孩子也好,爱任何花花草草也好……是否需要有一个边界感
如果爱猫,爱孩子,爱花花草草等,蔓延到了公共场所,严重妨碍到了他人,这样的爱算不算真的爱,还是借由这样的爱来达成自己的另外的目的?
那么,站在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如果不爱的一方,是否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爱动物,爱他人等的权利。
给大家一个场景:
我很爱自己的孩子,也崇尚散养孩子的教育理念。于是对于孩子的很多行为和思维都是顺其自然。
一天带着孩子去了一个公园广场,此时孩子内急,但是厕所太远了,于是他采用了原始的方法。
同时,孩子在公园里的凳子上一直蹦蹦跳跳,玩得不亦乐乎,你没有一丝想要阻止孩子的意思。
此时有人来告诉我这种做不合适,按照这个公园的管理办法需要做罚款50元。我却告诉别人,我这是在爱孩子,崇尚自然,不约束孩子,所以我没有任何理由给这个罚款。
这算不算打着爱的旗帜,却忽略了有些爱需要边界呢。
在家怎么爱都行,出门不能让别人很我们一样爱孩子对吗?
唠唠叨叨这么久,其实想表达的是,所有的爱都是需要边界的,这个社会有它的规则,请不要自大认为自己想怎么爱就怎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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