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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景《金匮要略》饮食禁忌~肉类(续)

张仲景《金匮要略》饮食禁忌~肉类(续)

作者: 祥仁 | 来源:发表于2019-06-04 14:28 被阅读0次

    1、鱼头上有白斑,并且如连珠般一直延续伸到脊背上的,这种肉食用后伤人身体。鱼头没有腮的,不可食用,会伤人。鱼没有肠和胆的,不可食用,否则男子食用后会导致三年阴茎不起,女子则导致不能生育。鱼目闭合的,其肉不可食用。六甲之日,不可食用带有鳞甲之类的食物。鱼肉不可与鸡肉一同食用。

    《原文: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魚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魚目合者,不可食之。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2、龟肉不不可与瓜果、酒一同食用。鳖肉不可与鸡蛋、鸭蛋一同食用。虾无须以及腹下通体皆黑,煮后反而变白的,不可食用。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3、如果螃蟹的两目相对,足上长有斑纹,且目发红,不可食用。凡是未经霜的螃蟹,多有毒,必须得完全做熟才能食用》

    《蟹目相向,足班目赤者,不可食之》

    4、蜘蛛落到食物中,会有毒,食物不宜再吃。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5、若见蜜蜂、苍蝇、虫蚁等积聚在食物上,说明食物已经腐败,食用的话会使人生瘘疮。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痿》

    温馨提示:还有更多的禁忌就不续了,听懂话是一种能力,吃该吃的而不是吃想吃的,智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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