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 法的形式
- 内容: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国际条约
2. 法的制定
2. 民法的关系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商法:民法的特别法
- 行政法:建筑法
二、法人制度
1. 成立
条件:依法成立的有名称的组织机构、有钱、住所(工作地点)、法定代表人
- 纠纷:由法人承担,可对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
- 限制:公司章程限制法定代表人
- 善意相对人:即不知情第三人
2. 分类
- 营利法人:公司(登记日即取得法人资格)
- 非盈利法人:事业、基金、社会服务(不一定登记)
- 特别法人:基层、农村、机关(挂牌即取得法人)
3.应用
无法人机构:建设单位中除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他均需要有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部:施工企业设立,大中型项目需要,非常设性,由企业法人担责
项目经理:企业法人授权,每个项目必须,内部职位
三、代理制度
1.特征及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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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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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法定代理:监护人(直接指定)
- 委托代理:诉讼、采购、招标(委托)
- 工程承包不可:涉嫌非法转包
- 书面形式:代理人名称、权限、期限、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
- 口头形式
2.委托结束及责任
- 结束特征
- 代理人:傻、死、届满、辞、完成
- 被代理人:死、开除
- 责任判别
- 过错方承担:两者谁有错谁承担,要都有错,则连带责任
- 转委托第三人代理
- 代理人责任: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和指示承担责任
- 被代理人权力:同意转委托后,可直接指示第三人
3.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未授权、超越授权、已届满
- 默许:事前知道但不反对
- 否定:事后知道但不追认
- 表见代理:为无权代理,本人承担,对骗子追偿
- 委任状:行为人有证明材料
- 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不知情
- 本人: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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