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这是规律,不是偶然。
第二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平等,但是到底是哪些人在制定法律,哪些人在解释法律,哪些人在执行法律,这些都大有关系。
荀子说:有治人无治法。意思就是如此,任何一部法律都是要人来执行的。你把某某地的完美法律挪到蠢货和奸贼当道的地区去试试。
法律总是偏袒富人,是一个铁律。这是因为现代社会太复杂,需要精细分工,也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买保险有专业代理人,处理税务需要专业代理人。
专业人士很贵,尽管回报很不错,但是只有富人才能雇用得起他们,就像有人调查非洲疟疾,发现很多普通人的收入都用来治疗疟疾了,富人呢?他们有纯净水,纯净水要花钱,但是加上治病费用后的总开销,他们反而是低的。
明白了这个,生活也改变不了多少,因为对非洲的研究显示,大多数识字的人都能听明白“不洁净的饮用水使得他们陷入了支出陷阱”,但是他们也不改,也不买净水器。尽管政府给净水器和蚊帐做了补贴。
但就是不买。这就和你偏要睡懒觉一样,买蚊帐需要5块钱,你出去跑步不要钱吧?所以,大哥就别嫌弃二哥了。
千百年的实践说明,在冷冰冰的现实世界,法律将永远袒护富人,你我他都改变不了这个规律。少年屠龙,建立起乌托邦,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只是一个梦,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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