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
经文:“不可妄称耶和华 —— 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二十7)
上帝说:“我是忌邪的上帝”,中文相当准确地将祂的这项属性翻作“忌邪的”。上帝是正直的,祂恨恶邪恶;上帝是圣洁的,祂是忌邪的;上帝是真实的,祂不喜悦虚假;上帝是独一的,祂不能接受其他非上帝的为上帝。因此,当人用假神代替真神的时候,这不是人类的宗教自由,乃是亵渎上帝的罪恶。
以色列人从埃及为奴之地出来时,得享敬拜上帝的自由。以色列人侍立在上帝面前时,不该用自由敬拜假神。基督信仰的宗教自由,是指对真神景仰的宗教自由不可被干涉,但并不是指人可以为自己雕刻偶像,随己意敬拜事奉假神的自由。敬拜假神是得罪上帝。第二诫是唯一赐下应许同时又警诫人违反将受刑罚的诫命,说明了诫命中上帝对人的应许与警诫的本质。
上帝颁布第二诫后提到第三诫,正如第一诫、第二诫都是论及人与上帝的位格及关系,第三诫也是如此。第三诫说:“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很多人不了解这句话的意义,以为第三诫就是指不可称上帝的名,其实重点是要人不可随便称呼上帝的名。我们可以有愿意做大的雄心;不但如此,耶稣基督应许:“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被这更大的事。”(约14:12)
人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更丰富的产业,成为更大的人物,建立更大的事业都没有错,教会要建造更大的礼拜堂也没有错,但是“大”不是我们的目标,这样的“大”不是以自私为动机。如果我们为自己图谋大事,上帝不准许;如果我们为上帝做大事,向上帝求大事,这是上帝所喜悦的事。我们常称上帝的名没有错,我们时刻纪念上帝的名也没有错,无论什么事,我们奉主的名做都没有错,但是当你妄称上帝的名就犯罪了。为什么妄称上帝的名是一种罪恶呢?因为上帝的名太尊贵,上帝的名太宝贵,上帝的名太荣耀了,所以我们要爱惜上帝的圣名。
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
凡在我里面的,也要称颂祂的圣名!
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
不可忘记祂的一切恩恵。
《诗篇》一百零三篇1一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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