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妄称上帝的名以便遮掩过失
利用上帝的名取信他人,遮掩己罪是非常不道德的事。美国总统就职前,要将手按在《圣经》上宣誓:“我在上帝的面前对美国百姓宣誓,我要诚实地尽我总统的职任,爱我的百姓,为国家服务。”我就职四十多位的美国总统都是用一本《圣经》宣誓,只有一位总统宣誓时是按手在两本《圣经》上,而这人正是美国历史上最不诚实的总统 —— 水门案的主角,理察·尼克森(1913一1994)。尼克森总统隐蔵窃听纪录,在国会弹劾前自动请辞。尼克森宣誓时用两本《圣经》表示自己的虔诚比别人多两倍吗?当基督徒败坏的行为羞辱主的名时,外邦人就得着亵渎上帝的机会。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利未记》22章31一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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