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这首歌的曲子像极了王家卫。
——他是我极喜欢的导演。
你们可能会想我又要说《东邪西毒》了,不,这次我要说的是他的另一部片子《阿飞正传》。
“我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这句话就是出自此片。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样,在以前那个非主流的时代,我超级崇拜这句话,那个时候手机还是2G,手机玩的游戏只有文字没有图片,我把QQ空间名字改成无足鸟。
当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恍然大悟:原来故事还可以这么讲。
王家卫式的“美学”,在光影的捕捉和色彩的统一色调上融入了人物的感情。
年少的我把张国荣饰演的旭仔当成偶像,想象着某个晴朗的天气会遇见属于我的苏丽珍。但是那个苦逼的年纪里,我没遇到苏丽珍,我遇到的是班主任,那个中年妇女下课总叫我去走廊训话,原因是上课睡觉。其实我上课睡觉是有原因的,我每天都跟家里谎称自己晚辅导,然后跑到币子厅和波风水门打电玩。
波风水门是我的发小,他玩火影疾风坛(应该是这个名字,太久记不清了。)的波风水门很厉害,所以叫这个名字。其实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真的不是想去币子厅,只是我不想回家而已,我没有别的地方去,只能在币子厅打上几个小时。
后来我知道,我的情况属于叛逆期。跟我一样,旭仔也是一个叛逆的青年,在那片像醉了酒一般浓郁的原始森林里,旭仔一去而不回头,他明知道有个人在背后盯着自己。
“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的。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旭仔的固执、任性、蒙昧,和那个非主流时代的我好像好像。
波风水门的原名叫丁一凡,他呆在游戏厅的时间比我从小到大睡觉的时间都多。他也是上课睡觉族的一员,我们俩甚至比赛物理课上谁先睡着,结果当然是丁一凡赢了。但很难过的是,被班主任叫出去挨手板的却是我,只因为班主任从后门偷窥时我一脚把丁一凡踢醒了,班主任说我包庇同学上课睡觉,而且我那一脚踢得太用力,班主任又说我故意搞出声音影响大家上课。反正那几个手板疼了我一中午,晚上丁一凡请我打游戏喝可乐之后这件事才算翻篇了。
后来我开始讨厌班主任,顺便讨厌她教的数学。这变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我越讨厌班主任,数学课我就越不学习,结果我数学成绩越不好,班主任每次打我手板就越狠,我就越讨厌她。
每次班主任在办公室打我手板,语文赵老师都会说两句好话,这都是因为我每次考试语文成绩都能让她脸上倍儿有光,只有一次我的语文考砸了,因为我的作文写了一篇两千多字的小说,下一次班主任在办公室打我手板时赵老师就以我语文学习不用功和偏科为由让班主任又打了我两个板子。
于是一下子我的偏科问题解决了:我两科都开始了不及格。
之所以我那两千字的小说会得零分,是因为我在里面写了一句歌词: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的好远。
跳舞的人们长眠于山下‖(一个脑残的青春)语文老师看了,说这是早恋文题,初中不允许出现,还差一点给我家里打电话要问问我爸妈我最近有没有早恋迹象,我跟老师说我长成这样了还能早恋?语文老师认真看了看我的脸,点了点头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我受到了侮辱。
其实我从小就听周杰伦的歌长大的啊,我引用一句歌词怎么了,又不犯法又不抄袭我明明在小说末注明了歌词选自《晴天》。现在想来那是一个敏感的年纪,全世界都防止你早恋,但你心里的土壤却已经生出花来,在苦苦等一个人来摘。
我心里那朵花始终没人摘,我对隔壁班的女孩一见钟情,后来把去游戏厅的钱攒下来买零食送她,每天摘抄一两句顾城徐志摩的诗发到她QQ,记得她的QQ网名是一串火星文,现在我拼不出来了。但是请你不要以为她是一个非主流,她长得很清纯,像周杰伦的情歌一样。
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去我姥姥家的麦田,听着周杰伦的歌,吹着风翘着二郎腿,看日落。
但是很可惜,我这坨牛粪没能滋养那朵鲜花。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学会了一个词,好聚好散。我们在一起每过一天我就在桌子上写下一个她的名字,我幻想着迟早这个桌子会写满她的名字,因为我和丁一凡的座位被班主任永远的封锁在了最后一排。
可惜的是,在一个晚自习后,我约她到操场,我说咱们好聚好散。说完这句话,我第一次看见她笑了,毕竟是个十七岁的小丫头,一点情绪都瞒不住。我心里难受的要死,但还是跟着她一块笑起来,看起来像个傻X。
我回班级后把MP3藏进袖子里趴桌子上听了一晚上许嵩的歌,直到放学。
那个时候一个MP3里面存不了几首歌,我买的是最便宜的,只能存十五首歌,十二首许嵩的,三首周杰伦的。MP3一直放着《七号公园》,我听得想吐,但还是让它单曲循环着。
跳舞的人们长眠于山下‖(一个脑残的青春)在初中生把MP3藏在袖子中上课偷听的日子里,许嵩、汪苏泷、徐良是网络音乐三巨头,好不夸张的说,你走到哪儿都能听到“客官不可以,你眼睛在看哪里……”每次考试都要哼着《考试什么的都去死吧》装X,你进一家理发店,百分之九十的店里都放着《不分手的恋爱》。
如果你想听下去,我就接着讲。后面的故事枯燥极了,后来丁一凡跟我考了同一个高中,为了上好大学我开始认真学习,而丁一凡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欠揍样,高中时候游戏厅倒下了,网吧站了起来,一块钱一个小时的网吧成了学生们趋之若鹜的天堂,一个网吧有九成的人在玩cf或dnf,那个时候谁会想到,短短几年后会出现一个叫网咖的东西?
反正我跟丁一凡几乎每天都要去网吧呆一两个小时,因为高中空闲时间少,我俩只有周末才能玩一会儿,就在那个时候我养成了喝可乐的习惯并且永远地带上了眼镜,但幸好我常去的网吧家的网管有支气管炎,他严格不让每个人上网抽烟。
高中时候貌似韩国风刮得很严重,很抱歉,我没怎么听过韩国歌曲,这不是因为我抵触,而是我整天沉浸在五年高考三年模拟里而没有时间。
反正我就在这些个音乐的伴奏下和丁一凡等诸多死党追逐打闹着长大,签满同学名字的校服脱下去了,我们就像蛇一样蜕下了一层皮然后长大了。曾在青春里跳舞的人都长大了,他们在艰难的生活中被搞得面目全非。后来有一批又一批歌手火了,后来有一部又一部电影火了,但是在我心里,不管时间怎么残酷地逝去,有几首歌和几部电影的地位是不会动摇的,就像你年轻时爱的人,在你心里的地位不会动摇。
【以上说的都是虚构】
【思来想去,再贴一张歌词,干啥用的我也不知道】
【感谢你能听我絮叨】
跳舞的人们长眠于山下‖(一个脑残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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