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直视的是人性

作者: Helloe | 来源:发表于2024-01-08 22:11 被阅读0次

    网文分享。

    下面是一位律师回应嫌疑人孙维之前声明的一个帖子,从专业犯罪心理角度剖析了孙维的自我辨护。

    只有投毒的人才会有为自己辩护的意识。

    辩护和洗清不白之冤是有区别的,辩护的重点在我不构成犯罪,从法律条文证据等外部(而不是不是从事实本身)找到自己不构罪的理由,洗清不白之冤则是去尽力发现寻找收搜真相,找到真正的凶手还自己清白。

    讲到动机的时候,孙维有着极强烈的辩护意识,即自己不在现场,自己没有作案动机,自己不知道跟案件有关的一切,甚至包括铊的毒性她也一概不知了。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辩护意识,她的重点是生怕自己说错了什么,远离真相,害怕真相,混淆真相。而真正没有投毒的人,思维模式为:到底谁是凶手。

    如果我卷入,那我一定是被栽赃了,会对陷害的证据感兴趣,尽力找到这些证据来研究。

    孙维她从没有这种意识,她的意识是没有证据,反复反复强调的是没有证据。

    孙维在为自己辩护时特别强调了证据,她说朱令家人自己承认没有证据,还说她是凶手,她为此非常不解。

    有证据不能起诉她,法院没有证据不能判她有罪,她从法律上讲,确实是无罪的。

    她可以自由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终老,她很可能会一辈子就这么可恨地自由平安健康生活在我们眼皮底下,甚至她一定会比朱令命长。

    法律不可以判决她有罪,但是民众可以分析她是否有罪,可以推理,可以叫她嫌疑人,且是唯一嫌疑人。

    民众可以去分析去怀疑去求证,这种分析求证的过程可以跟随她终身,我希望这个质疑永远存在,一百年之后,我们的后人还在这里质疑她!世世代代……

    第一次看到这个案件的报道时,我记得自己一个人独自坐在电脑前像个孩子般地号淘大哭,第二次再看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又一次放声痛哭。

    久经沙场的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得鼻涕冒泡、狼狈失态。

    我承办过许多法律援助死刑案件,有一个案件高院发回重审,有一个案件被收入浙江省高院的案例选,我为许多死刑犯真诚勤勉尽职地辩护,我常常不相信我的当事人有罪,我总认为他们是无辜的,我也经常怀着一种职业习惯,怜悯天下所有涉嫌犯罪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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