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红”毕竟是一种习俗、一种愿景、一种精神的“弱寄托”,充满了象征意义,万万偏执不得。
文/木木
据说,“开门红”的说法,早在宋代就有了。逢年过节的时候,人们喜欢在正对大门的影壁(内影壁也好、外影壁也罢)上,粘贴写了福字或画了门神的红纸,大门一打开,满目红彤彤,彩头满满,接下来的日子似乎也就有了希望。一千多年过去,“开门红”的说法和做法竟然还保持着,文化的力量就此可见一斑。
不过,“开门红”毕竟是一种习俗、一种愿景、一种精神的“弱寄托”,充满了象征意义,看看、说说,心情愉悦了就好,万万偏执不得。对“开门红”实在不宜过于认真,意思到了即可,尤其企业在经营中,总心心念念着“开门红”,执念成魔,随后的事情往往很难办。比如,对许多保险公司而言,“开门红”就几乎已经修炼到“心魔”的程度。这也不是瞎说。以前保险公司搞“开门红”会战,也算名实相副,一般都在新年前后铺开,你追我赶之下,发展到今天,“开门红”居然被提前到目下这个季节,就着实有点儿搞笑。如果按照古人“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事不成”的教训,如此搞法,真是大失“开门红”的本意。
“开门红”执念化,摆在明处的根子,还是保险公司的经营很粗放、很毛糙,在拉人头、抢保费上花费的心思太重,眼前的“蛋糕”也就固定住,谁动手早、劲头儿狠,当然谁抢到的份额就大,得到的奖励就可观。有了这样的机制,抢保费的竞争就不仅体现在公司之间,也体现在公司内部,而且是自我强化,让人很难挣脱束缚,既然保费为王,其他的就很难照顾周全。
这显然就与“保险”的本意大相径庭。为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风险保障,是保险公司存在和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能不能提供好的保险产品——好的性价比、好的服务,既是一个公司、也是整个行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保险公司下功夫的着眼点,一方面应该放在保险产品的用心开发上,另一方面应该放在被保险人出险之后的及时赔付上。只要这两方面的功夫下足,公司和行业的发展一般不会出大错。除此之外的路径,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皆非正途。
但正途往往难走。无论是保险产品的开发,还是细致周全的服务,拼的都是慢功夫,许多人、许多公司往往等不及,在“心魔”的引逗下,以各种方式抢保费的捷径,就成为本能选择。保险行业为人诟病的许多问题、许多痼疾,根子都在于此。
要打破这个旧路径、旧系统,除了保险公司以及整个行业要有意识地主动有所改变外,恐怕还是需要外力的积极参与,实践证明,没有外力的积极介入,一个稳定的系统往往很难自发产生改变的动力,改变的结果就更难谈得上。就此而言,前几天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所谓的“开门红”展业过程中不能触碰行业的底线和红线,监管部门将就此展开强力监管,就需要那些陷在旧体系里难以自拔(或乐此不疲)的保险公司给予足够的重视。
“开门红”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不但已经大失本意,而且出了许多问题,已经到了改变的时候。虽然保险公司和整个行业要脱离旧路径的束缚还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但抓住“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做文章,无疑是一个比较有效的突破口,只要无法钻底线、红线的空子,“开门红”对许多追随者而言,就失去了价值。由此推动保险公司和行业在产品和服务上下功夫,就有了顺利推进的基础。
“开门红”未必是好事,这个行业多年的习惯,到了改一改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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