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一附院肿瘤科医师张少聪治疗不孕不育并引导患者购买“三无”药品这件事。自从4月份被某微博大V曝光之后,引起不少圈内圈外人的讨论。网络上议论纷纷,基本围绕着“张少聪非法行医”“张少聪卖假药”等问题展开讨论。而官方的处理结果,至今未出。笔者作为一个旁观者,认为这件事不仅折射出当前社会的诚信问题,更深一步地反映出在风雨飘摇中的中医是如何被一根根“稻草”压得毫无翻身之力。张少聪在这件事中所犯的“三个错误”,更是难辞其咎。
第一个“错误”:无视法律,违规操作
中医内科治疗范围内,内妇儿不分家,也就是说中医内科的医师可以诊治所有内科范畴的病。而现代中医学生的培养,则是以中医内科为中心,并逐渐向中医妇科、中医眼科、中医骨科、中医五官科等多个分科为外延发展方向培养的。研究生阶段,则是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以危急重症、肿瘤、妇科、呼吸、肾内等多个以现代医学系统划分的分科进行专项培养。而张在担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一附院肿瘤科主治医师之时,除进行日常肿瘤科相关的中医诊疗活动以外,却能进行包括不孕不育之类等妇科病的执业范围进行诊疗活动。虽然法律上规定,中医类别医师可在中医范围内执业,因此治疗不孕不育亦不是什么违法之事。但是其作为肿瘤科专科医师,是否经过妇科或男科方面的专科培训,是否能够进行对“不孕不育”的专科诊治,对此,不得知之。另外,张通过网络平台向患者兜售的水蜜丸,该药丸药方不明,来源不明,制作工艺不明,甚至是连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都未明确标注,是“名副其实”的“三无产品”,其销售此类产品行为毫无疑问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做法,无论是否为了治疗,都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的同时,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个“错误”:趁人之危,大肆敛财
中国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中国这个曾受封建传统思想荼毒的社会,繁衍后代仍然是现在很多家庭的重中之重。而多少家庭又因为不孕不育问题到处求医、抛撒千金,不惜一切去换得一子。先不讨论张的“祖传秘方”水蜜丸究竟是否有效,但是他的的确确利用了广大患者求子心切的心情,先通过包装、宣传自己吸引患者就诊,再引导他们通过“百杏医生”这个网络平台去购买“三无”产品。根据网络相关报道,这个网络平台是由其同学陈楷涛所创立,而生产药物的厂家则尚不明确。一个引导患者买药,一个销售来源不明的药物,从中牟取暴利,二者行为令人发指。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在其所著《大医精诚》一文中所述:“医人不得侍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大意就是医生不能依仗自己的专长,一心谋取财物。若张利用自己的专长去为病人排忧解难,换取劳动成果则是正常的。但是张无视法律与医德,引导病人去购买价格过于昂贵的,药效尚不清楚的“三无”产品,这毫无疑问是一心求财而罔顾后果的行为。
第三个“错误”:违背医德,连累同行
《大医精诚》中尚有云:“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一心赴救,无作工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此段意思为医生看到病人的烦恼,就像自己的烦恼一样,内心悲痛,全心全意地去救护病人,不能产生推托和摆架子的想法,这样才能称作百姓的好医生。与此相反的话,就是人民的大害。张明面上打着治病救人的旗号,暗地里却是做着违法牟取非法暴利的行为。不仅仅是违背了医德,而且还拉低了中医同行的风评。众所周知,目前西医的水平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正在一步步提升。虽然屠呦呦的青蒿素研究为中医争了一口气,但是中医整体水平,不仅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反而在日渐西化中国医疗界,逐渐沦成“江湖骗子”一类的存在。一般患者不理解,西医不理解,甚至连部分中医学生、中医从业者都对中医产生了怀疑。加上不少伪中医、骗子之流,打着中医的旗号四处招摇撞骗,不断消费中医在民间的公信力,中医在社会上的公信力愈发薄弱,而中医同行的处境则愈发困难。
纵观这些“错误”,在法律层面上,不是杀人放火的刑事案件;在道德层面,不是恩将仇报的道德沦丧。但就是此三种情况,将患者们的信任彻底抛入谷底,将中医同行推入舆论的漩涡中难以自辩清白,更是将本来已经所剩无几的中医名声,消磨殆尽。虽然这次张少聪的所作所为已经被曝光,被阻止。但是谁又知道,民间还有多少个张少聪,手舞足蹈地吹嘘着自己的神奇医术,包藏祸心地觊觎着人兜里的钞票呢?是否这发展了两千多年的传统医术,抗住了文化的侵袭,抵住了历史的冲刷,最后却要死在自己子孙的饮鸩止渴之下呢?何其可悲,何其可恨。只愿在将来能有更多中医求道者,坚守救人初心,胸怀天下苍生,刻苦专修医道,振兴国医之魂,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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