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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恨歌》有感

读《长恨歌》有感

作者: 夏潇晗 | 来源:发表于2019-10-04 12:25 被阅读0次

    王安忆的《长恨歌》,是一部长篇小说,全书二十多万字。讲的是上海女子王琦瑶跌宕起伏的一生。

    故事的开始时间是1945年,地点是上海。

    十六岁的王琦瑶,与闺蜜吴佩珍去吴表哥所在的片厂玩,认识了导演,试着拍戏,但效果不理想。导演介绍她拍杂志封面照,认识了照相的程先生。

    程先生自此爱上了王琦瑶,并为她终身未娶。

    王琦瑶的闺蜜蒋丽莉却爱上了程先生,三个人自此开始了一生的纠葛。

    蒋丽莉出身上流社会,却充满文艺情怀,虽然在务实的王琦瑶眼里,她的文艺情怀多数是做作。

    参选上海小姐时,蒋丽莉和母亲还有程先生三人,一起为王琦瑶奔波,比她自己更希望有个好的结果。王琦瑶本人则犹豫不定,瞻前顾后。

    最终王琦瑶得了“上海小姐”第三名,被时人称为“三小姐”、“沪上淑媛”。

    那时,是王琦瑶最好的年华,也是她最风光的时刻。

    然而,月满则亏。

    自古红颜多薄命。王琦瑶的人生已达到顶峰,之后的路便越来越凄凉。

    十九岁时,她沦落为交际花,如同许多相同命运的女人一样,住进了“爱丽丝公寓”,成了政府要员李主任的金丝雀。

    不过,时局动荡,好景不长,李主任仓皇出逃,死于非命,走前给她留下一些金条傍身。

    至此,第一部结束。

    整部小说是以时间为线展开的。第一部讲的是解放前的故事,第二部和第三部讲的是解放后的故事。

    第二部一开始的场景是在苏州,王琦瑶的外婆家。在这里,又一个爱慕王琦瑶的人出现了,他便是少年阿二,一个豆腐坊的少爷。

    书生气十足的阿二,向往着繁华的大上海,也同样孺慕着来自上海的王琦瑶。他用许多美好的诗句来形容王琦瑶。

    阿二最后不知所踪,王琦瑶认为他是去了上海等自己,便也勾起了回上海的心,回到上海,做了一名护士。

    在这段日子里,王琦瑶认识了她人生中第另一个闺蜜——严家师母,并通过他认识了她的表弟——毛毛娘舅康明逊,又通过康明逊认识了中俄混血儿萨沙。

    康明逊是富家子弟,虽是二房太太所生,由于是家中独子,日子倒也过得不错。他与王琦瑶后来生了一个女儿,却碍于王琦瑶的身世经历,两人没能走到一起。并因此把萨沙扯进了这潭浑水。但萨沙也很快落荒而逃,跑回了苏联。

    王琦瑶最落魄无助的日子里,程先生终于找到了她,并毫无芥蒂地帮助了她。

    之后,蒋丽莉也找到了程先生。时隔多年,两女一男再次相遇。

    原来,蒋丽莉后来参加了苦命,嫁给一位军代表,生了三个儿子,她因为填写入党申请,需要找一位中学同学作证,便想到了王琦瑶。

    从少年时代开始,蒋丽莉就对王琦瑶分外地好,好得令人难以理解。曾有一段日子,也就是参选“上海小姐”前后,王琦瑶就住在蒋丽莉的家里。

    这次重逢后也是如此,蒋丽莉对王琦瑶一如既往的好,虽然由于程先生的存在,让两人心思都复杂了许多。

    王琦瑶生下女儿后,康明逊时常来看望她们,程先生与之相遇,感觉出他们间的不同寻常,心灰意懒之下,决定远离王琦瑶。但他终是不放心,托蒋丽莉照顾她们。

    1966年,程先生在被关押了一个月释放回家后,跳楼自杀。

    蒋丽莉得了肝癌,很快病逝。

    世上两个对王琦瑶好的人,都走了。

    第二部至此结束。

    第三部讲的是王琦瑶的女儿薇薇长大后的故事。

    薇薇长得像母亲,但少了母亲的气质和风情,便看不出美了。

    薇薇是个叛逆少女,与母亲不合,动不动就吵架,顶撞母亲是常事。

    王琦瑶会打扮,且不显老。母女二人出门,时常会被当成姐妹俩,且姐姐比妹妹要美丽。

    薇薇的中学同学张永红,是薇薇的好朋友,是个家庭出身不好,但极有审美天分的女孩。后来也与王琦瑶成了忘年交。

    张永红在某些方面,就像是当年的王琦瑶,被众多男孩追逐,男朋友如走马观灯似的换。而薇薇的男朋友则往往是张永红的前任男友。

    王琦瑶的劝告,张永红听不进去,也只能作罢,她仿佛看到张永红在走自己的老路。

    薇薇后来有了一个固定的男朋友——小林。小林与未来的岳母很投缘,他是个懂得老物件的,有些怀旧思想的年轻人。父亲是工程师,自己后来也考上了大学。

    薇薇和小林婚后去了美国,留下王琦瑶一个人,晚景凄凉。

    这时,已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王琦瑶在一场年轻人的聚会上,认识了老克腊。老克腊对这个可以做自己母亲的女人,产生了爱慕之情,却被无情拒绝。

    张永红又换了个有钱的男朋友,据说此人是海外富商之子,出手刘豪阔,一掷千金。

    王琦瑶却一眼便看透了他的谎言,他只是个混社会的人。

    王琦瑶最终还是与老克腊成了一对忘年恋人,并把自己的全部家当——当年李主任留下的黄金,交给他,但他不敢收,又将两把钥匙交给长脚,让长脚替他还给王琦瑶。

    结果是长脚见财起意,杀了王琦瑶。

    王琦瑶的一生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李主任留给她的傍身之物,成了催命符。

    看书的过程中,每当看到提起这黄金的地方,就不由得想这东西究竟会引来何样祸事,至此方才了然。

    总归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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