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长恨

作者: 15姜腾达 | 来源:发表于2017-03-10 10:24 被阅读0次

                 长恨,长恨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                            

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题记

    读王安忆教授的书,就好像在听姥姥讲她的一生,并且用着糯的并且活明白了似的的语调。估计有的人会像薇薇一样的态度去听,但也一定会有人像我一样,又当故事又当经验的听。在此之前,很遗憾我并没有拜读过安忆教授的作品,甚至于我连海派文学都没有听过。把它当做“女儿家家的东西”般嗤之以鼻。但当我读过这本《长恨歌》之后,我才汗颜于自己的狭隘思想。

      原来,男孩子一样能从文中学到好多东西的。

      看完了最后一页,合上书卷,替着王琦瑶继续回想着离世之前的匆匆一生的光阴,仿佛替她又活了一遍似的,这才突然意识到书的题目,为何用一个“恨”字了。

      王琦瑶,是一个上世纪上海滩弄堂里的任何一个女孩子的代名词。作者叫这个群体“王琦瑶们”,谁都是王琦瑶,谁都有王琦瑶的影子在身上的。但王琦瑶们是有“恨”的,她们恨什么呢,在我看来,更多的却是“遗憾”。就拿王琦瑶来说,晚年的她自然是遗憾的,遗憾“这时代正是三四十年前的时代,可自己却成了陌生人”,遗憾“几十年前的衣服又流行了起来,可自己却不是那时候的自己”,遗憾“薇薇都穿上婚纱嫁人了,可自己,却并没有自己福气”。可供她遗憾的事情太多太多。百度上的文章大多会说王琦瑶的男人们,可我并不想拿男人们来衡量这位“三小姐”的一生。她的一生,真的就是一整个上海女人们的缩影。论说王琦瑶的长相,三小姐的名头已经足以说明了一切,那是一种会走在路上的美人形象。“她是万紫千红中的一点芍药样的白;繁弦急管中的一曲清唱:高谈阔论里的一个无言。”作者这么一说,我们也就都了然。再说王琦瑶的身段,那到了四五十岁都还是那么优雅,常青树般看不出年龄的,就连长脚掐死她时都觉着“那颈脖还不够他一握的”。这是个完美的女人,外在的美貌是她的一大武器,另一武器则是那高到爆的情商。她明事理,她懂女人也懂男人,她见识广,有很多事情看破不说破。

      接下来我想以王琦瑶这一生的住所,来替她回忆这一生。她出身在弄堂,父亲有些惧内,妈妈则从王琦瑶小就带着她裁布料走亲访友,家里有个老妈子,还有个两层的小楼,活脱脱一个中产阶级。在这里,她上了小学初中高中,崇拜追逐明星,看报纸副刊的言情小说。同时也认识了吴佩珍做了闺蜜。按说吴佩珍这样的女孩儿应该是和长相姣好的王琦瑶做不了朋友的,但这也符合“美女都爱和丑女孩儿做朋友”像吴佩珍这样的,除了长得不太好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单纯,说白了其实就是有点傻吧。她俩的友谊单纯却也不失小女孩的心思。通过吴佩珍,第一次去了片场,拍了一小段卡麦啦,结识了导演,然后,认识了这个穿过了王琦瑶一生却并没有什么结果的程先生。程先生在文中可是个重要的角色,也是众多男一号里最先出场的一个了。对于程先生这个人,怎么说呢,有人说王琦瑶在和程先生的感情中就是一个绿茶婊,把程先生作为备胎,又是她一辈子觉得胜蒋丽莉的地方,说白了,就是程先生段位太低,是一个被爱情蒙住双眼的痴汉,一辈子眼里只有王琦瑶这一个身影。我挺可怜程先生的傻,但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真的是又爱又恨,爱他对爱情的执着和对自己喜欢的摄影的热爱,还有他的对生活的态度。可我也是恨他的,恨他一生短到只够爱王琦瑶一人,连蒋丽莉都看不到。其实,说到底,还是遗憾罢了。

       后来,王琦瑶住进了蒋丽莉的家,参加了上海小姐的选拔,最终获得了季军,从此有了“三小姐”的名号。蒋丽莉便成了王琦瑶生命里第二个闺蜜了。也就是说,她和吴佩珍的感情便成了回忆。蒋丽莉是标准的资产阶级。有着洋房,常开舞会,出入各种上流场所,蒋丽莉与家人的关系并不好,所以王琦瑶的出现也是蒋丽莉一家一个沟通的渠道了,蒋妈把她看做比自己的亲生女儿还亲,蒋丽莉也把她当做知己,上海小姐的比赛到是蒋家的一道喜事了。接着,认识了王琦瑶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李主任,一个可是说是只手遮天的人物,王琦瑶住进了他为她租的爱丽丝公寓。在爱丽丝公寓里,王琦瑶彻彻底底的成为了一个女人,一个不是明媒正娶的李主任的女人,如同爱丽丝公寓里的很多人一样,除了等待就是无休止的等待。李主任死了,留给她了一些金条,这些金条让王琦瑶度过了人生中一个又一个难关,可也让她死在了这个金条上。

      王琦瑶因为李主任的死,丢了魂似的过了好久,在浙江姥姥家的小镇上呆了好久,认识了阿二,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后决定自己应该回去上海,于是,她住进了平安里,做了一名小小的护士,通过严家师母认识了严家娘舅康明逊,并且甚至为了他生下了薇薇,可依旧,并没有一个名分。可在我看来,康明逊是王琦瑶一生中唯一爱过的男人,体会到了什么是女人的快乐。后来的萨沙,老克蜡的故事,也都发生在这里,薇薇也是从这里嫁了出去。整个故事的最后,也是平安里。平安里的传奇王琦瑶,也在这里,落幕了。

      王安忆教授的文风温温雅雅,娓娓道来的语气正如我开头所说像姥姥讲故事,那平淡里藏着大风大浪的故事。我喜欢作者在文章中说道美和好看的区别“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我还喜欢作者的细腻的细节描写景物描写,她的确充满了女人们的气息,那是一种充满了脂粉味和流言的气息,一种摩登的上海的气息,一个时代的气息。“现代上海史诗”之名并不为过。

      长恨长恨,光阴易过。长恨长恨,花开,又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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