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是与我同处一个办公室共事27年的同事。
1994年我刚从白银借调入兰州的这所职业中专的时候,正赶上英子结婚。可以说,她结婚的时候,我还不认识她,我来时她刚好在忙着操办婚事,只是打过一两个照面而已。
了解她是从同事们的嘴里开始的。据同事们说,她结婚的场面很是独特。或许是为了节约,她结婚没有租婚车,而是亲自租了十多辆黄包车。结婚那天,她和新郎就是坐着黄包车风风光光去的新房,去的举办婚礼的酒店。
可以想象得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兰州,当一二十辆清一色的娶亲的黄包车在街上浩浩荡荡骑过的时候,那场面肯定令人印象深刻,绝对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由此,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很有个性,很有主见。
不必站在50岁的年龄,悔恨30岁的生活,也不必站在30岁的年龄,悔恨18岁的爱情。我们不能站在后来的高度去批判当年的自己,这不公平。如果重来一次的话,以当时的心智和阅历,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这段话是她年度体检后得知自己肝部患了肿瘤,还在纠结要不要做手术的那段时间发的。
她抄录这段文字的时候,想籍此表达什么样的心绪呢?是真的不悔恨当初的选择吗?还是有那么一刹那间她觉得人生应该有另一种可能?
英子朋友圈倒数第二条信息(未完待续)
PS:
今天是小区居民第九轮核酸检测,时隔上一次已经过了十天。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去北京开会回来的两个央企员工是密接者,与他们有过接触的次密接者就住在我们小区的两栋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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