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学校组织了艺考学生的专场汇报演出,我的学生们都参与了这次展演。
在舞台上,他们呈现出了不同效果的演奏,这与每个人的自身演奏水平、练习习惯、心态以及抗干扰能力等密切相关。
演出过后,我对3位状态最好的学生,给出了一些奖励——每个人送出了一支中档的竹笛。
很明显可以看出,收到了奖励的学生,信心更足了,也更有练琴的动力了。
即使没有奖励到的学生,也会对奖品“眼馋”,无形中也开始有了更进一步的动力。
说明我这次使用的“奖励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今天宛与洛就想为大家分享的是,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奖励法”,如何正确地“自我奖励”或“奖励他人”?
以下是我总结出的3种情况。
一、获得明显的“正反馈”时,可以运用“奖励法”
就像上述我学生的那些例子。他们的在舞台上的表现,他们的临场发挥,我都是看在眼里的。
演奏状态稳定,作品完成度高,流畅性较好,这些都是对平时踏实、持续练习所产生的“正反馈”。
而且这种“正反馈”,属于很明显的那种,也就是自己的练习,出现了“质”的变化。
能够将“量变”转换为“质变”,本身就是学琴者综合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这当然值得奖励。
对于成年学琴者而言,可以是“自我奖励”;年龄偏小的学琴者,则需要“他人奖励”。
二、在发现不了“正反馈”时,可以运用“奖励法”
学琴者有时会在练习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并没有产生什么“正反馈”,自己的演奏技术,好像也并没有明显的提升。
其实这都是正常现象。“质”的飞跃,明显的提升,不可能每天都有,这并不现实。
真实的情况是,较长的一段时间,学琴者的演奏技术,都会处于一种“不上不下”的阶段中。
虽说大的“正反馈”,是非常“稀有”的,但细小的“正反馈”,却是经常出现。
学琴者之所以没有发现,主要因为两点原因:
①只留心较大的“正反馈”,对细小的“正反馈”视而不见。
②即使发现了,也并不认为那些是“正反馈”。
比如学琴者在连续练习了两个星期后,发现自己的演奏技术提高得很慢,只能演奏一些最简单的歌曲,还奏得断断续续,很不熟练。
由于无法找到自己的“正反馈”,学琴者的练琴欲望开始减退。
其实转变一下想法,立刻便可以找到自己的“正反馈”。
对于一门初学者而言,能够连续练琴两周,甭管最后的练习结果是不是理想,光是这种持续力,就值得奖励自己。
这就是细小的“正反馈”。它们同样可以激励自己,为接下来的练习“注入”动力。
三、迟迟产生不了“正反馈”时,可以运用“奖励法”
有时,还会因为自己的练习习惯、练习心态等问题,导致自己的练习太过随意,断断续续,确实也很难再发现什么“正反馈”。
那么,只要自己还打算继续练下去,还有想继续学习这门乐器的想法,这时也可以运用“奖励法”。
你可能会疑惑,既然得不到也找不到“正反馈”,为什么还要奖励自己?
因为这时的我们,需要把“奖励”看作是给自己“贷”的“款”,是提前“预支”给自己的,以后也是要“还”的。
在状态、情绪低迷时,先给自己一些“奖励”,“激活”“沉睡”的自己,先让自己把状态恢复过来。
这样,有了练琴的动力,自然也便于找到接下来的“正反馈”了。
有学琴者会问,那仍然找不到“正反馈”,该怎么办呢?
我的回答是,说明还是没有调整好练习的状态,态度还是不够端正。这时就可以将原先的“奖励”,给“收回”了。
比如之前奖励的如果是实物,那么就可以直接收走或退掉;如果奖励的是一场体验,比如旅游等,那么就可以作出承诺: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比如一年),不再进行这类奖励了。
看着原本给到自己的奖励被“收回”,学琴者一般都会反省自己,而后作出调整与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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