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在甬就读,夫妻双方均在甬非公企业就业,一次性一个家庭补助500元】具体如下:
一、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四条的规定:“双职工家庭中有在甬就读小学、幼儿园及托育子女,确实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夫妻双方均在已开工非公企业的,给予每个家庭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申报对象
个人(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以女方所在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庵东镇申报,先拨付后审核,由企业发放至员工个人。单亲家庭由单方申报。
四、所需基本资料
企业员工子女看护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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