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到过去看过的一篇文章,说很多年轻人玩手机玩到很晚睡觉。
而之所以玩到很晚,原因是报复性玩手机。
什么意思,就是在工作一天之后,下班很晚,回到家中,一整天都没有自己的时间,所以选择玩手机,让自己对时间有些掌控感。
因此,想要解决晚睡觉的问题,就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我看到这个理由,觉得自己好像并不是理论所说的理由。
过去面对这个理论,我进行一些削足适履的行为。觉得书上说的是对的,而自己可能是个例。
另外一件事,也是这样,可能在之前的日记中说到过,就是我看经济学的东西,一直觉得经济学的基础假设很让人费解,说经济的参与人都是理性人,在经济学里描述一些事情的应对方案时,自己根本就做不到理性人的程度,更多的时候都是情绪占上风,作为普通人的自己参与经济活动,按理来说应该占大多数,经济学竟然研究的却是极少数人的行为。
之后也还是采取相同的方式应对。
当理查德·塞勒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出行为经济学时,我意识到自己过去的理念存在问题,也就是不应该让事实来适应理论,而应该让理论来解释事实。
换句话说,当理论无法解释一个事实时,那么错的一定是理论。
就好比,理论说,1 + 1 = 3,但你看到的事实是 1 + 1 = 2,那么你觉得哪一个是对的呢。
所以想要解决我看手机到很晚的原因,不能用书中提到的方法,而应该先找到自己玩手机的原因,再去找对应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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