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福来了,想叫兰兰回去。兰兰不肯,白福放下了狠话。
“我羔子皮,换几张老羊皮。”白福提高了声音。他的意思是要拼命哩,要用年轻的“羔子皮命”,换兰兰爹妈的“老羊皮命”哩。
在凉州,大家都日子过得苦,那里的人对生死看得很淡。
“成哩成哩。”妈接口道,“我们老两口,早就活腻了。你白福若能行个好,叫我们不再受苦,我给你磕头哩。早死早脱孽。你也用不着唬我们。”
白福确实不聪明,如果他一味哀求,说不定兰兰妈还会心软,劝劝兰兰。现在他这么蛮横,老太太反而不怕他,还倒过来反讽了一把。
白福一下子软了。
“大妈子,”他带了哭音,“你说,我还有啥活头?连梦里也没个安稳。要是你再不体谅,真不想活了。不说别的,连个盼头也没了。啥盼头也没了。”说着,他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兰兰却厌恶地耸起了鼻头。她的心凉透了。人说一夜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可她,对白福只有厌恶。那厌恶,如同对一堆浓痰的厌恶,除了厌恶,还是厌恶。哪怕有一点恨也好。有时,恨也是一种爱,可是没有。她只有厌恶。就是在这厌恶上,她才发觉缘尽了。爱是缘,恨是缘,厌恶则意味着缘尽了。有缘则聚,无缘则散。那就散吧。
兰兰的这段话,说出了一个真理,那就是一个女人离开你以后,如果恨你,或许你们之间还有救,毕竟爱恨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如果她不理你或者对你说“呸!”就是没戏了,死心吧。
雪师对兰兰的心理,把握地相当精准,简直比女人更了解女人,怪不得有人说他雌雄同体。我也非常好奇,为什么他能描写得那么生动?亦新老师给了我们答案,他说要写得好,必须细心观察生活中的点滴。
这点我在写作中也有深有体会。因为我一写小说就发呆,不知道怎么描写人物,这关键还是在生活中,观察不够仔细。因为我习惯了,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我把“我”放下,去尝试着倾听,去观察,去品味和体会别人的生活,我想对于写作应该会有些帮助。当然,老师也说了,观察生活和旁人,要文雅些,斯文些,不要贼溜溜的,眼神乱瞟。
毕竟,我们是想当作家,不是要偷东西。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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