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碰到一个朋友,聊天中说道她的朋友让她心凉的几件事,都是因为她朋友贪小便宜导致的。
突然想到了初中时候的我,那个时候我还有几个很要好的朋友,可后来跟他们都分道扬镳了,原因也就是当时自己喜欢贪小便宜,不耿直。
其实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的妈妈那个时候限制我的零花钱,没办法只能限制消费,也只有那样贪小便宜了。
先假设一下,一个人的小聪明不会被别人知道,可事实是,为什么在一个工作单位或者是邻里街坊会有那种被大家熟知的心眼儿精的人存在呢?
从反方向证明了一点,小聪明就算一次不被发现,可两次三次之后,次数多了就会被人察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传十,十传百,最后大家都知道了,在人们的印象中就会很差,乃至于被人诟病。
其实小聪明,小便宜真的不能让人有所大的增加,只是小小的一点东西,不然怎么会被叫做“小”呢?
何必因小失大,大度一点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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