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青涩的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遮挡,参差不齐地偷偷漏出点点温暖,花儿争奇斗艳地竞相开放,不时一阵微风拂过,似在耳边斯磨情长。我喜欢在万物复苏日子坐在草地上捧起一本书,尽情又贪婪地品尝书中的种种欢笑与幸福。
每当感到疲惫和无助黯淡了我对生活憧憬,黑暗和劳累磨灭了我对生活的希望,都会拿出《平凡的世界》再读一遍。或许这就是《平凡的世界》的魅力,久读不厌,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悟,每读一次,都能从其中感受到平淡生活中的力量,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与希望。我喜欢积极进取,不断奋斗,在任何情况和环境中都不忘记读书,靠自己的不断努力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的孙少平;我喜欢在任何情概况下都能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清晰,迅速做出正确判断,不向生活妥协和认输的孙少安;我喜欢聪明机灵,识大体又舍己为人的田晓霞……书中塑造的每一个人虽然平凡却散发着独特的光芒与魅力,都能让我感觉到平凡的人身上的伟大。
夏天,阳光穿透玻璃窗投在地面,头顶的风扇兢兢业业地摇着尾巴,耳畔除了间或翻页的声音,再无其它嘈杂,周围每个人都深陷于自己所读的书中。我喜欢在烈日灼灼的日子里驻足于安静的图书馆以书为伴,享受来自书中的凉爽与快意。
余华像一个男版女娲,他以笔杆做泥团,挥在斥着的手中捏出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不过和女娲不同的是,他的人物,多以悲剧收场。就像《许三观卖血记》中以卖血撑过人生中一个又一个关卡与阻碍的许三观,他只是一个平凡的送茧工,他的一生是平凡且卑微的一生,可却能从他的生命中感受到压抑下隐藏的平等和温柔。就像《活着》中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能与一头老牛作伴的富贵,他的前半生奢华不思进取,后半生不停地遭遇动荡与不测,富贵用一生告诉我们生命远比我们想象的更有韧性。无论环境是多么的炎热嘈杂燥气腾腾,余华的书总有一秒钟就能让人沉下心来的魔力。
秋天,秋风吹走了酷夏邀来了清爽,秋雨染黄了树叶浇熟了果实。大雁南飞,在空中划出完美弧线;硕果累累,人们脸上洋溢幸福微笑。我喜欢在秋高气爽的日子坐在室外的摇篮中捧一本书,闻着空气中溢满的收获味道,沉醉在书中的跌宕起伏。
《白鹿原》刻画的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一生,更是一个民族的生活史。在小小的白鹿坡上,以白家和鹿家两个大户人家的人物为缩影,从颠覆腐朽的清政府到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权这个宏大的历史背景,书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选择,就算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这两个党派,作者始终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描写,一切都是客观而真实的。他是历史变迁的真实缩影。书中的每一个人在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做出的选择和抉择都是一类人真实想法的反应。读《白鹿原》毫无疑问,使人更清醒,对那段历史的理解也更加深刻。
冬天,沏一杯茗茶,点一支烛灯,窗外纵然大雪纷飞寒气逼人,屋内却茗香氤氲,烛光如豆,温暖如春。我喜欢在寂静安然的冬夜铺开长卷,细细品读,似大梦初醒,令人酣畅淋漓。
我喜欢读张爱玲的每一篇文章,因为她能把每一个性格迥异的人物都描写的那样活灵活现,甚至生活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她的笔下都是那样的真实贴切而又富有艺术色彩。在她的笔下,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每个人身上都有着闪光点和不足之处;没有一件事是万全的,每件事都像是有无数种解决的可能。可这种不完美和不确定性,才正是生活的真实写照。张爱玲对人生和人性有些正确而又清醒的认识,她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却也是孤独的一生,用她自己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话说“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淖”,而她,也在她自己的泥淖中翩翩起舞,精致地活着。
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读书,只不过是读书能让我感到开心与幸福,我们每个人在这世间只能活过一次,而在书中我们却可以经历各种各样的人生,书中自有容纳一番容纳我们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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