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东原曰,人之情欲之发,有一定的界限,过此界限,即妨害别人。因己之欲,推而及人之欲,是之谓强恕。若只知己之有欲,不知人之有欲,因纵欲以害人,是之谓私,欲之失也。。所谓,不和,则其欲皆仁也,皆礼义也;不偏,则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不蔽,则其知乃所谓聪明圣智也。
凡人行一事,有当于礼义,其心气必畅然自得;悖于礼义,其心气必沮丧自失。然知之知其对象,如光之照物。光有所蔽,则不能全照;知有所蔽,则其知物,亦必有差谬。所谓知识即道德,若知有所蔽,他眼中心中的道德也仅仅是他知识能力范畴内所能理解的道德罢了。
比如,一个人自小就被母亲包办家务惯了,即便他长大了,他可能也会认为母亲做家务是应该的。他可能会觉得母亲辛苦,应该报答母亲,但他往往不会想着动手去做一做家务。因为这家务俨然已经成为他母亲的了,他不会做家务,又怎么能做家务呢?可他却没想到,自己成人了,就应该承担自己的家务。即使你的母亲依旧健硕,但你也应当承担你的责任。相反,如果另一个家庭,孩子一直帮父母做家务。天长日久,他就会觉得做家务是他应该做的。如果这样的两个人相遇在一起,他们谈的礼义会一样吗?如果不能彼此接纳、包容,那两个人必定是矛盾重重吧。第一种人认为,我有人帮我做家务,我为什么要做家务呢?而且,我也回馈母亲了,我们自得其乐,有何不可?第二种人则认为,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做,麻烦老人总是让人过意不去的,长此以往会造成心理负担,不如自己承担自己的家务。如果这两种人组织一个家庭,靠父母,第一种人自得其乐,第二种人心理负担重;如果自己两个人独立门户口,完全靠自己,第二种人肯定是如鱼得水,但第一种人就不乐意了。他会觉得这样太累,要么家务都甩给对方做,可长此以往,对方肯定有意见;要么学着做家务,如果态度转变,他心中的礼义趋向于对方的礼义,那倒会慢慢达到和谐的。可如果他一直秉持自己固有的礼义,那他肯定会觉得委屈,不自在。
所以说,在现代社会,虽然社会也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但很多时候,大家都有各自的礼义标准。很多时候,往往只是靠自己的良知罢了。如果不是做得太过了,自私自利的人往往不会受到社会谴责或道德约束。道德高尚的人恪守本分,推己及人;自私自利的人,心中只有小家,没有大家。往往就会造成不公正,不和谐,但却没有人能够从中平衡。因为只要没有触及道德底线,引起众怒,大家都会在各自的范畴内找到自认为合适的解释。因对方的自私自利而受伤的人,往往诉求无门。因为如果只是同事朋友关系的话,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值一提;而有些人可能站在受伤者一方,但觉得冤家宜解不宜结;而真正能打抱不平的人,现在已鲜而见之了。如果同为一家人的话,受伤人的诉求往往会被亲人间的所谓亲情化解。作为长辈,往往都会从家和万事兴的角度着想,以大人不计小人过的姿态原谅对方的自私自利;作为同辈,如果这种伤害不足以引起公愤,家人往往都会以和稀泥的态度对待的。现实社会中的家庭成员,往往是不会就家庭成员的涉及道德的不当行为做出指责的,而那种三观很正的家庭,估计也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出现吧。
所以说知识即道德,礼义在现代社会往往因人而异,知之失为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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