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汪国华同志在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校总支会议,听取和研究了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同葛洲坝六公司滞纳金官司、高考班收费、5-8月份工作餐明细、中秋国庆双节放假、中秋节物资发放等工作,与会人员就上述议题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形成了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食堂油烟净化器购置安装。
会议明确,食堂负责人刘元强已将油烟净化器购买回来,下一步李儒发、李祥生等人要督促其迅速把油烟净化器按要求安装到位。
2.消防整改工程。
会议决定,根据学校目前实际,初步按7万元价格将教学区消防整改工程打包给原消防工程承包者,李儒发、李祥生等要实时监督,确保该整改工程符合消防验收标准,行政部、基建科要全力配合。
二.关于技能高考班收费问题
会议明确,敬行政部与承包专业沟通,平面设计、电子商务等专业技能高考班收费标注定为3000元/年,其收费项目不能包括实训费,要标注为其他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学校所有专业高考班费用统一由学校财务科收取,对拟返还平面设计、电子商务专业费用2100元/年,扣除900元/水电、住宿费。行政部要向相关专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关于同葛洲坝六公司滞纳金官司纠纷
会议指出,我校同葛洲坝第六工程有限公司1500万元保证金利息及滞纳金官司纠纷已历时4年有余,历经多次诉讼及仲裁。 月 日,县法院正式判决,针对滞纳金异议部分我校再次向市中院上诉。9月14日,李儒发、何林峰同学校法律顾问贾红进赴市中院同葛洲坝六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即10月31日之前,学校能付清保证金利息及滞纳金,则滞纳金可按 万元计算,否则就维持原判。
会议明确,及时通报同葛洲坝六公司滞纳金官司进展很有必要;根据学校实际,初步决定不再向省高院上诉;目前做好相关诉讼费缴退手续,及时将最新调解结果向市县主管部门汇报。
四.关于通报5-8月份食堂工作餐费用明细
会议明确,根据办公室与食堂对账结果,5-8月份共产生费用 元,其中工作餐费用 元。相比去年而言,办公室今年工作餐费用控制效果较显著,今后要继续坚持。要着重执行“一餐一签”制度,确保工作餐管理程序到位,账目清楚。
五.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放假安排工作
会议明确,学校中秋节放假收假时间同国家安排一致,国庆节从9月30日开始放假,10月8日收假,比国家法定假期多一天。 9月28日晚,学校举办“庆国庆”晚会,全体教职工原则均应到场观看。
六.关于中秋节物资发放工作
会议明确,暂按400元/人标准,为全体教职工(在编在岗、人事代理、公益岗位)购置发放月饼、大米、食用油、墨鱼、香菇等中秋节物资。该项工作由食堂负责,行政部要实时监督,派一人同食堂负责人一起去采购物资,做到物真价实,确保教职工领到保质保量的物资。
参会人员: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国华,校领导吴文婕、吴远勤、陈世荣、刘斌、张友森、李儒发,行政部邹小洲、何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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