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送完孩子回家,经过芦花路口,因为前面是红灯,所以,我停在路口的这一边。然后眼睁睁看着对面路口两辆电瓶车,一辆直行,一辆左转弯,然后两辆车就来了一个亲密接触,两个大男人撞在一起,电瓶车摔倒了压在人身上。看着都觉得真疼,看得我心惊肉跳,心慌。
看样子应该受伤不是太严重,看他们还能马上爬起来了,这两人应该都是去上班打工的。穿着劳保鞋,戴着工地安全帽,皮肤晒的乌黑,穿着很廉价的衬衫,廉价的粗布裤子,一看就是农民工的样子。
事情发生的太快,好像就是突然撞在一起了,我也记不得是谁闯红灯了。不知道哪个是红灯了。之前我公公好好地等在这个路口路边上,开汽车的女司机竟然没看见人,直接追尾撞上汽车,撞上绿化带,我公公被撞断过大腿,这个路口也算是事故多发地段了。
本来这条路上,人也不多,偶尔有时候我也会闯红灯,因为看没人没车经过,左看看右看看,也就红灯过去了。
但早上别人的这个车祸,给我一个提醒:违反交通规则是要出事的,早晚的事,别有侥幸心理。你遵守交通规则,尚且有时候还不一定安全,别人会来撞你,何况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呢?早晚会出事的。胆子不能太大。
之前我开车电瓶车经过一路口,绿灯能直行了,货车司机右转酒驾,就把我给撞了。我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
出门真的得当心,慢慢开车,注意一下左右来去的车辆,专心点,别想东想西的,更别玩手机,平安到底目的地最重要。
从遵守交通规则这件小事上,其实就能看出来,我生命当中是有这个劣根性的,其实是不太愿意遵守交通规则的,特别是在农村没人监管的时候。在城区肯定守法。但没人的时候呢?是不太愿意的。
说白了就是:没有给你犯罪的机会。所以这可能也是恩典吧。当你想犯罪,但是没有能力犯罪的时候,你也犯不了罪。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当你有能力去犯罪,你心里面却是不想去犯罪了,这是真的愿意从心里面去谨守遵行一切的规章制度,特别是上帝老爸的诫命,如果能谨守遵守神的一切诫命律例,我们肯定是最守法的好公民。
如果我们连这个社会的法律都遵守不了,那更何况谈上帝的诫命呢?那是在心里面,更高的标准要求。
但是真正要过一个蒙福自由的生活,肯定是要去遵守的,就好像十诫中最后一诫:不要贪恋别人的东西,那就不要去争,不要去抢。相信他供应,我们就不用打来打去,争来争去了。
好好的敬畏他,敬畏他的人,样样好处都不缺。真正敬畏他的人,谨守遵行他话的人,你出门,出也蒙福,入也蒙福。哪里会遇到意外呢?
所以,还是得心里有敬畏之心,做人也得有知识有常识,要多学习多思考多干活,解决生活中一个又一个的问题,那肯定会活的越来越好。
写于9月7号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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