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国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在30元到50元之间,学徒工的工资要少到一半多,大概在10到20元之间。
下图是1962年中共江苏省委门诊部一位女职工的“供给转移证",在转移证“津贴或工资额”一栏显示工资金额为48.40(元)。
下图是1965年的“(四川)合川县城关通江段伐木工人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表上显示三位职工的基本工资为42元。
在现在看来,感觉30-50元的工资好像不高。但是,六十年代,在城里拿这么多工资已经是不错的了,能够勉强养活一家6、7口人了。
那个时候,物价也不高,烧饼、油条3分钱,冰棒4分钱。如果用一元钱买这些东西的话,可以买33个烧饼或油条,或25根冰棒。
那个时候,一元钱可以够一个一年级小学生一学期的学费了。
那个时候虽然物价便宜,但也不是想买什么就能买到什么的。
六十年代初期,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供应极为匮乏。国家为了保障供需平衡,对城乡居民的吃穿用等生活必需品,都实行计划供应,按人口定量发行粮票、布票等专用购买凭证。买东西的时候,必须按票面上的数量购买。
那个时候,一元钱可以购买:1斤7两猪肉或2斤羊肉;8斤大米;6斤面粉;10斤玉米;1斤7两鸡蛋;7尺平布或4尺斜纹布;50盒火柴……
那时候,还有一种归入副食品类票证的烟票,通过政府、商业局、公司、商店等渠道发行的。
那时候的烟票是城市户口居民的专属福利,农村户口可享受不了!
那时候,“勤俭”牌香烟八分钱一包;“大建设”香烟两毛四一包;“迎春”香烟两毛八一包;最好的“大前门”香烟三毛五一包。也就是说,一元钱可以买12包“勤俭”;4包“大建设”,约3包“大前门”。
说了这么多,你应该知道一元钱在六十年代都能买些什么了吧?关键的是,六十年代买的食用都是绝对的绿色无公害食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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