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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统:我的童年

王先统:我的童年

作者: ytjy读书与写字 | 来源:发表于2018-04-13 15:46 被阅读0次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关乎童年的影像,全部刻录在了胶东半岛南端、黄海之滨那个叫做“贤友”的村庄里。

    村志中记载,贤友原名仙游,意思是神仙游玩之地,单看名字,就足以想像她的美丽了。童年的家乡也的确是美丽的。村东山脚下是宽阔的五龙河,临近黄海丁字湾。村西有一条小河蜿蜒流淌,滋润着几千亩良田。村北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沙地,建国初期为防风固沙每隔几十米栽种了成行的腊树,早已形成了一道道天然绿色屏障,柏树、杨树、栗树、橡树等大型落叶树种点缀其中。良好地生态造就了几眼远近闻名的甜水井,是村子三千余人宝贵的水源。我出生时身上已有俩姐,幸好我福大命大,赶在了国策出台前夕,也成就了四代单传。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农村家庭,大人常年忙于农活,姊妹三人都由奶奶带大,自然最疼爱这个孙子。

    这个小孩,虽然老人拿他当宝贝疙瘩,他自己却不当回事,因在女孩堆里长大,便生性乖巧。这里有两个证明,一是男孩女孩玩的游戏他都会,比如拾得一手好石子(一种以小石子为对象的手玩游戏),踢得两脚好毽子。二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实,打小生长在海滩河沿池塘边,竟是只旱鸭子,只因太听话的缘故。那时农村每年夏天都会有孩子溺水,家长不让私自下水,老师更是三令五申。夏天的午后,老师要检查男孩是否中午出去游泳,方法很简单,用指甲划过你的胳膊,出现白色划痕,特白的,说明去海里游过,一般白的,就是去池塘或河里游过;要是身上发现有鱼鳞或者水草,那更是铁证如山了,直接就被踹到门外罚站了,根本不用狡辩。这个小孩太听话,因此就成了班里唯一不会水的男生。

    这个听话的小孩,六岁才去“育红班,当然不是因为发育晚,是因为那时村里的幼儿园学制就一年。四个小孩坐一长板凳,毕业时还捧回了人生第一个奖状,名曰:“优秀小朋友”,至今还残存在老屋的墙上。老师还奖励了两支铅笔,四块糖。糖没舍得吃,捎回家给了生病的奶奶,倒不是因为多懂事,是因为老人家的病因我而起。那时候每年春天都会吃一种叫“滴忽滴”的野草,刚长成时,它有一个甜甜的芯,特别受孩子们欢迎,大人们忙农活时都不忘从田间地头择一把捎回家哄孩子。有一天放学后,与小伙伴们去了十多里地外人烟稀少的河滩上,那里的“滴忽滴”又粗又嫩又甜,采着采着都忘了回家,天黑了才找着家门,回家时才知道奶奶踮着小脚已经在村头上跑了好几圈,回家就生病了。当时就想把糖捎回家给奶奶,因为比她的冰糖好吃,希望她能赶快好。

    这个懂事又惹事的小孩,转眼到了七岁上学的年纪。那时孩子多啊,一所村小五个年级十个班。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背着母亲给缝的书包上学,回家就趴在小凳上写字,背小九九。记得有天晚上父亲当着乘凉的街坊的面问过我:等你长大了,把后面三间房子翻新一下给你娶媳妇不行?我不加思索便拒绝他:不要,我要考到城里去。小学里留下的印象有两点比较深刻。首先是刚入学时,语文课本里的插图大多是与农村生活场景有关,散发着油墨香的课本里,仿佛也飘出来农村特有的鸟语花香,那些场景都活灵活现。其次是对文体活动记忆犹新:六一儿童节学校都要搞文艺汇演,第一次登台是在三年级时和同学一起说快板,紧张地老忘词;再就是参加了学校军乐队,要么到处比赛,每年春秋两季运动会也要上场表演,要不就是被拉到镇上为计划生育宣传队造声势,累到手抬不起来。因此得到奖品无数,都是些作业本,封皮上盖着三角形亦或圆形的章子,内刻一大红的“奖”字。父亲对我的学习从未上过心,只是跟我说过祖上同时出了三位翰林,被清皇帝赐匾:“一门三翰林”,祖爷爷就从京城带回来,重修了大门,黑漆刷得锃亮,高挂御匾,于是家族就有了黑漆门这个名号。祖上还出过一名人:王垿,是清代著名书法家,当时京城有说法:无匾不垿,可见老爷子的功力之深厚了。这个小学生虽受祖上故事熏陶,却没能成就一番学业,为了农转非户口和国家包分配的饭碗,十五岁考入中师,十八岁成人之际就入了教书育人之列,这自是后话。

    这个小屁孩,虽然上树下井的事没干过,但那些好孩子坏孩子干过的事,他基本也都干过。春天挖野菜,都是为了喂猪,那时的猪就跟现在的我们似的,什么野菜都吃。小伙伴一起用竹蔑、废布做风筝,结局大多是扯着红领巾的风筝缠在了电线上,个别顽固的风筝能在电线上呆到冬天,就成了作者炫耀的对象:每次走到这会说,看我做的风筝,到现在还没散架呢!有时会架上梯子,到房顶屋檐瓦片里掏几只肉乎乎、刚睁开眼的小麻雀。奶奶会用她一双巧手,将高梁秸子最顶端的光滑细杆编织成漂亮的鸟笼,笼子上提手、小门、支架等一应俱全。爷爷说,要想养活麻雀,必须从它刚睁眼、刚长出绒毛的时候开始,否则养不活。每年我养大的麻雀都有一两只,自然也消耗了我大量捉蚂蚱、虫子的时间。当麻雀羽毛初丰,需经常放出来练飞,等它累了,拿点吃的就可唤回笼中,但这个办法也只能用几次。待它真正羽翼丰满之后,一旦放出笼子,拿什么也唤不回来。养到最后的结果,就是放归自然。有时小麻雀也会患病,中途夭折,我就会伤心落泪半天。尽管如此,每年还是乐此不疲。

    暑假里可玩得更多。到村后腊树林里粘知了,因为腊树长不高,树杈又细又密实,枝条上的知了最多。面筋都是背着大人拿白面洗出来的,这是一项技术活。舀一碗小麦面粉,先加少量水揉成桃子大小的面团,再取一盆清水,在水中反复揉捏面团,洗掉淀粉,需要十几分钟功夫,最后就变成了杏子大小的面筋了,小心翼翼地放进塑料袋里。粘知了更需要高超的技术,且只能是夏天的中午去,原因有三:一是只有中午光线最好,能找得到趴在树枝上的知了。二是中午大人们都在午休,地里没人,从庄稼地里穿行时不会有大人训话,也不会因地里人多、牛多惊了知了,知了一受惊就会从低矮的腊树上飞到了高高的杨树上,再也够不着它。三是因为早晨、上午知了的翅膀、后背上会有露水,面筋拿它是一点办法没有。粘知了需要耐得住酷热,穿长衣、长裤,地里的“波瓷猫”尤其是花生地里太多,被它蜇一下极其痛苦。蹑手蹑脚走到树下,抬头仔细观察知了的分布,按照由近到远、由低往高的顺序捕捉,取一点宝贵的面筋粘在细竹杆顶端,事先要把杆头擦净,不能有水、有沙子等。慢慢地把竹杆伸向知了,要避免面筋在碰到树枝、树叶,那就把面筋挂在树上,前功尽弃了。慢慢地靠近知了,对准它的翅膀,屏住呼吸,飞快出手,基本上就十拿九稳了。也有运气不佳的时候,被知了发觉,它骄傲地吱吱叫着,飞快地逃离了你的视线,临行时还不忘撒泡尿,在空中留下一条美丽的银线。劳作一中午,几百只知了没问题,能装满大半网兜,走在回家的路上,扛着竹杆,挑着一网兜此起彼伏尖叫着的知了,就像扛着个流动音箱,很是神气。把知了去掉翅膀,在大铁锅里用油加盐一炒,甭提喝酒的爷爷有多美了,大人们是不屑于做这种事情的,也没功夫做。夏天玩得最多的还是泡在水里的营生。经常到海边、河里摸鱼捉虾,五龙河里的光鱼特别多。涨潮时在岸边钓,光鱼几乎什么饵料都吃,小虾、海蚯蚓、蚯蚓都行,基本是一条接着一条上钩。落潮以后,就穿着短裤光着上身下到水里去,只露出头,这样不但凉快还防晒。遇上太阳特别毒的日子,也会挖一把海泥抹在脸上,估计现在的女士面膜和特种兵的油彩脸是抄袭我们的发明。光鱼的洞穴都在海边石缝、泥洞里。若是泥洞,一般有两个洞口,要双手齐头并进,双手汇合时,最少是一条,有时会有多条。嘴里叼一枝芦苇,去掉根部的叶子,只留下梢上的几片叶子,把苇子从鱼鳃插入,从鱼嘴伸出,这样一条条光鱼就拴在了芦苇上。还可以在退潮后到沙里挖虎蟹、蛤、蛏子,到海滩上挖其他螃蟹。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种叫做“甲娘”的螃蟹,学名地蟹,它与其他螃蟹最大的区别是长有一个红色的、巨大的钳子,比它的身长还要长一些,横在身前,另一个钳子则退化得很小。捉它回家,只吃它的大钳子,其他的部位要么磨了蟹酱、要么给鸡鸭鹅打了牙祭。除了去五龙河,有时也去西河。退潮时到它的下游,小河变得只有几米宽,水深只到脚踝,三五个人站一排,“守株待鱼”即可。因为是淡咸水交混的地方,所以会看到光鱼、鲫鱼、鲤鱼等各种海鱼、淡水鱼一起游来,有些大一点的鱼,因为水太浅,它只能侧着身子贴在水底游,一边游一边击起水花,啪啪作响,几乎不用费力就可以捉到它。在河边,河水像是沸腾了,因为那是一群群小白虾簇拥在一起,那时我们对小白虾是不屑一顾的,因为它天生长不大,只能晒成小虾,个头太小、吃起来不过瘾。那时的鱼虾们仿佛取之不尽。放学回家肚子饿了,条件稍好的人家,孩子会拿着馒头,里面抹上白色的猪油;条件差点的,是拿包头就着口袋里的干虾、干鱼。我属于后者,因此长成了现在这副补钙过头的架势。

    秋天,会和小伙伴上山采野果,有野苹果、葡萄等等,还到石头缝里捉蝎子。大人有时也布置作业,要我们到树林里捡树叶回家当柴草。我们自有自己的办法:做个大竹签,像原始社会的骨针,后面系上长长的尼龙线,末尾用树棍打结,用竹签在树下串杨树叶子,不一会就能串起长长的树叶长龙,拖回家就交了作业。冬天,自己做木头架子,到结冰的池塘上玩滑冰,偶尔掉进去,湿了衣服是不敢回家的,都是在村外场院的小屋里生火烤干才敢回。

    转眼到了初中,这个小屁孩再也没有更多的时间捉鱼摸虾了,当然也不满足于这些小儿科的游戏了。那时还没有禁猎,野鸭、麻雀也不是保护动物,农村散落不少土枪、汽枪。冬天、春天农闲的时候,白天有时跟着大人去地里打野兔,晚上到河边打野鸭,自然是不允许摸土枪的,那家伙太危险、太简陋,仅限于大人用,小孩是跟在后面拿猎物的。记得表哥家有把高压汽枪,常去借回家,用积攒的零花钱去供销社里买子弹,火柴盒大小的一盒子弹有100发,铅做的,像一个个微型的羽毛球。白天打麻雀不容易,因为它容易受惊,不易接近。通常会结伴晚上去打。你会问了,晚上看不见,怎么打麻雀?很简单,拿手电筒。一人照着,在树下向上照,栖在树上的麻雀的肚子是白色的、浅黄色的,非常清楚。这时一人打手电,一人持枪射击,其他人就等着在树下捡麻雀,一晚上收获上百只也是小意思,毕竟固定耙总比移动耙好打得多。收获的麻雀拿回家,自然不舍得用油榨着吃,多是放到灶里烧着吃,香得没法说。枪法也是那时候练出来的,待到上学军训实弹射击时,自然成绩斐然。本来每生只有5发自动步枪子弹,军训班长破例让我去校枪,给了满满一盒的子弹,这自然也是后话。

    童年,沉淀在记忆的最深处,梦里时常浮现。现在老家正在规划建设旅游度假区,村子要整体搬迁。这片记忆只能是记忆了。朗朗长大后回去,肯定找不到这些个场景了。朋友曾说我,你对儿子这么惯着,是不是因为你儿时的生活经历?细想,她说的很有道理。总想给予孩子更多的幸福,让他一整天都乐呵呵,免受我儿时的困苦。其实我的童年,尽管物质生活贫乏,但更多的是现在的孩子再也体验不到的童真、童趣。儿子这一代当然不会再遇上,他自有他的幸福和快乐。

    期待几年后,朗朗读懂此篇,走进我的童年,用他的胖脚丫沿着我的记忆,一步步丈量着惊奇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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