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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已死”,我们都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原创已死”,我们都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作者: 一一不是破折线 | 来源:发表于2016-12-13 18:40 被阅读0次

    最近,古装剧《锦绣未央》热播,虽然收视红火,但是其原著小说在微博上被众网友扒皮,指证其涉嫌抄袭200余部网络小说,是各种网文的“集大成之作”,被称为“抄袭调色盘”,令舆论一片哗然。

    尽管对该剧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还需要得到法律角度的进一步认证,但是如今的文字创作抄袭成风,甚至很多作者和读者都习以为常,将抄袭、“洗文”视为潜规则,却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读者的审美各有偏向,小众的话题或兴趣也能聚集起一批拥趸“圈地自萌”,但更巧妙的作品、更精巧的构思是审美的主流。为了获得大众的欣赏,作者们挖空心思设计更有新意的情节段落和人物性格,或者在面对同样的话题时候寻找更巧妙的立足点,吸引读者的眼球。

    但在网络信息更迭极快的时代里,贾岛“三年得两句,一吟双泪流”和曹雪芹对《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这种仪式感和郑重其事好像也随着慢时代的过去而成为过去,现在的作者很急躁,他们追求的是写作速度快,创作成本低;读者也很急躁,他们想要刺激的猎奇体验或者更多利己干货。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作者为了迎合浮躁的市场,将其他人的作品打碎重构,东拼西凑洗文抄袭,成就了高速度的创作效率,也使一批人获得了更多的物质利益。这使得纯净的文学创作届乌烟瘴气,长此以往将对我国的创作行业造成重创。

    我们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抄袭作为一条“捷径”,其成本极低。不需要费尽心思去寻找写作素材,不需要聚合整理挖出大家都不知道的事情,只需要将别人的作品掐头去尾换一种方式表达,然后好好营销,就能成为粉丝过百万粘性大忠诚度高的大大。有了人气就有了话语权,那么多的大大们被指责抄袭,但然后呢?被抄袭者举证困难、抄袭者拒不承认,在网上热闹一阵子就会被遗忘,抄袭者反而成为强势的一方,风吹草不动,一切照旧,而弱势的原创者要么重整旗鼓继续创作,假装自己不受影响,要么心灰意懒告别创作圈子,要么以恶制恶,自己也变成了抄袭的一员。

    文字作品的维权之路十分艰难。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已被法律盖章定论,但其过程之漫长令人烦闷。我的同事也遇到过知名公众号抄袭知乎答案的情况,愤愤然替原创者去理论,却被该公众号理直气壮的态度气得够呛,联系到原作者,原作者也无能为力。不得不哀叹一句,“原创已死”。我们都变成了二度、三度文字重构的消费者,成为大自然的搬运工。

    但幸好还有耿直的读者。

    注意,是读者,而不是粉丝。从文艺理论上来讲,作者在创作完文本之后,文本还需要接受读者的“二度创作”之后这个文本才拥有最终的价值。作者、作品、读者这三要素是彼此独立而连接的,读者不是抱着朝圣的态度或者是找茬的态度在阅读文本,而是将自我的判断置于其中,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者是检验创作的最高标准。读者看的越多,就越能看出破绽。越热爱也就越难以接受。我身边的爱书人有,他们大部分对国内当前的文学创作表示失望和悲观,这真是不令人愉悦啊。

    好吧,还是要抱持一种积极的希望的,毕竟我爱的作者们还在坚持原创,毕竟还有一批读者们为他们摇旗助威。所谓的文坛不能只是“北大双子”、卖腐能手和鸡汤大户的文坛吧,也或许,这文坛和莫言他们所在的文坛不在一个历史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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