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阅读术》这本书我前前后后翻看了不下5遍。第一遍,我是通读了全文,后面,则是采用了此书作者介绍的阅读方法,进行了有选择的阅读。
这样一本薄薄的书,从头到尾地读完,也用不了半天时间,但是书里传导的阅读理念,却时时地刷新着我的认知。
书,到底应该精读还是泛读?
在我的认知中,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书,或者是自己为了某些原因,选择了要去阅读的书,都应该精读,否则,就是“刷字”。
在我的印象中,像这样“刷”过的书,能被我记住的,只有书名。
印南敦史说,要记住书里的内容,不在于我们读得有多么仔细,而在于我们要动笔记录。
记录下这一些打动了我们的句子;记录下这一刻阅读时的感受;记录下这种感受引发了我们怎样的思考,哪怕只有一句,这本书就没有白读。
细细品味,真的如此。我读书比较多的时期,一个是初中阶段,一个是近几年。其余的时间,因为生活的原因,读书很少。
仔细回想自己读过、且还能被记起的书,居然都是在学生时代阅读的。只因那时候,我读书必定会摘抄。
抄下这些喜欢的句子,因为喜欢,我会反复阅读,在无形中,强化了记忆。
现在读书,更多的只是用眼,偶尔用脑,用手则是少之又少了。这也是看过就忘的根本原因。
对于《快速阅读术》中,作者说的“读书,只为了遇见书中那1%的精华”的观念,我是赞同的。但同时,我大概也不太会改变自己的阅读习惯。
相对于求速度,我还是喜欢“品”读的乐趣。能从别人的故事中,品出自己的人生,于我,就是一种提升。
以前,面对生活的困苦,我用自怨自艾去逃避;现在,读过了一些书后,我力求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改变不了,就和生活和解。
放下执念,与生活和解,也是一种生活的能力。
读书,获取知识重要,获得阅读的愉快体验也重要。快与慢,在于自己的选择。而我,只想做个自在、快乐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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