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小学的六年时间,胡为就无数次被学校“警告”、“记过”、“开除留校察看”;如果不是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他早就被视他为“洪水猛兽”的学校开除了;如果不是了废除了不良少年送进“工读学校”的制度,他也早被父母或村委会“保送”去“工读”严管了!
而这期间,最为过份与出格,也是他自己认为最危险的一次,就是合同他人“盗抢”村里的“幺店子”!
所谓“幺店子”,就是乡村杂货铺,那种既方便了乡d.村民,又可以赚取薄利,只卖最简单最便宜最基本最常用的油、盐、柴、米、酱、醋、茶以及针头线脑之类小东小西的小店子。
幺店子的老板,一般都是本地小有名气、头脑灵活、能言善辩、人缘较好甚至略有势力的人物,否则,幺店子就开不长久。
因为在中国的乡村,到哪儿都会有几个地痞流氓恶霸无赖,强买强卖白吃白喝赊欠不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必须有能力应付。
之所以在中国无奸不商,就是因为老实人根本没法正经做生意!
胡为所在的村落,在当时,位于市区西门的城郊结合部;因为毗邻著名的巴金先生故居所在的“百花潭公园”,所以周围那一片都以“百花”为名,都叫“百花什么什么的”,如公交总站叫“百花中心站”,居民区叫“百花新村”,电影院叫“百花影院”,具体到胡为的所属,叫“百花大队(公社)第十三组(小队)”,简称“百花十三组”。
百花十三组西邻百花潭(公园),东接百花(新)村,南临(府)南河水,北依人民路,地势狭长田亩有限,人口不多相对宁静。
全组只有二十七户人家,老老少少加起来不到二百人,主要靠种植时令蔬菜以及生产远近驰名的“百花”牌挂面为营生。
组上唯一的幺店子,开在河边晒面场的旁边;之所以没有当道临街,是因为那条叫“人民路”的柏油马路行人稀少,等半天才会有一辆35路公交车到站,还下不了几个打鬼的乘客。;而组上的人,无论工作还是休闲,都是以晒面场为中心的。
幺店子实际控股的“董事长”,是村委会主任兼民兵连长的罗仁智,人称“罗五爷”或者“罗大碇子”,在当地颇有名气与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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