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在城里打短工,卖菜卖水果,发传单搬运工等苦活累活都干过,我和弟弟成了农村第一批留守儿童。
14岁的我,每天放学还要给自己做饭,那时候没有电饭锅,就靠煤炉子闷饭,因为掌握不了火候,也掌握不了米和水的比例,每天的闷饭不是生的就是糊的,不是糊的就是软烂的像粥一样。
菜就是妈妈从城里批发的一麻袋土豆和洋葱,这两种菜易储存,我和弟弟吃一半,烂掉一半。有时候土豆发芽了,也照样吃,等后来真正长大了,当家了才知道发了芽的土豆不能吃,会中毒。
那时候的我们没得选,只要有一天运气好,米饭能闷的刚刚好,配上发芽的土豆丝也吃的很香。
后来暑假,妈妈接我们到城里小聚,我们就开始帮助妈妈卖菜卖水果。卖菜一般只卖半天,因为菜下午就蔫了,下午半天就卖菱角,一种南方才有的水生植物。
中午饭后,把买来的菱角煮熟放凉,分成一份半斤的小袋装好,每天大约装20袋,1袋1元钱,装进小桶里,走街串巷去卖菱角。
黄昏后街上的小餐馆坐满了人,我提着桶怯生生的一桌一桌问,要不要菱角。碰到好说话的,见我稚嫩的面容,土土的穿着,很爽快的就要了。大部分的人都是看我一眼,装着没听见,继续着他们的交谈。
一桶20袋的菱角让我走遍了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发廊,路边摊,江滩,一圈下来走遍小城所有繁华的地方,也尝遍了小城人们的冷眼和凉薄。
大多时候街上走一圈全部卖完,收获20元,刨去进货成本,还賺10元,拿着这几个小时走路几公里带来的收获,心里满满的幸福。
有时候走一圈卖不完,剩了几袋,妈妈总会说算了我们回家吧,剩下的自己吃了算了。倔强的我总是不甘心,总觉得下一个人一定愿意买,总想着賺够10元才算任务完成。
于是,这仅有的几袋菱角,让我把餐馆的人都送走了,发廊也打烊了,江滩散步的人们也回家了,街上的行人已经所剩无几了,我和妈妈疲惫的影子被路灯拉的越发孤寂,心里都是酸楚。
25年过去了,当年10元钱带来的满足和酸楚还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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