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线城市打拼,想要寻得一处满意的住处暂时安定下来,似乎好难,是吗?
4月30日下午18:00,接到租房管理处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合同期已到,并询问是否打算续租。如若续租,需重新签合同,房租下个月开始每月涨10%;如不续租,5月3号前就必须搬走。
因为当时正值五一假期,回家乡了,人不在深圳,且只有三天时间,重新找房子并搬走,过于仓促,故只能同意续签。。。
今天晚上拿着旧的租房合同与押金单去到管理处,交房租。重新签合同时,赫然发觉,除了房租涨了10%外,还有两个地方也做了修改,1.退房时收取房屋设备使用费从原来的叁佰改成了肆佰;2.电费从原来的1.6/度变成了1.7/度。。。向他提出质疑,与他理论,无果。。。看着这张如读书时的试卷般密密麻麻的租房合同,虽不满,却无可奈何。。。
现在来谈(fen)谈(xi)一下这份所谓的"租房合同":(龙岗区,不是电梯房,距离塘坑地铁口走路约20分钟)
电费:1.7/度
水费:8/吨(有最低消费,但合同无说明)
管理费:70/月
排污费:40/月
卫生费:40/月
退房时收取房屋设备使用费/折旧费:400
刚搬进来时,住了一个月后,交房租时发现收据上有公共用电:30/月,水有最低消费吨数!然而,这两点在合同中并无说明。。。
说到这,或许有人会疑问,既然这样,当初干嘛搬进来?
确实,这完全是因当初考虑不周而犯下的错。因为我之前的住处是电梯房,只收水费电费,其他杂七杂八莫名其妙的费用一律都不用收,所以找房子时就看了环境还可以,问了水费电费其他就没仔细问,负责接待的那位小姐也没主动说明,事后问,为什么一开始不把这些隐形收费说明白,答曰:"不好意思以为你知道了,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只是觉得想记录一下此时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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