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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悍牛人进化营•传播模块】③:当诱因法治化,有事请跟我的律师谈

【剽悍牛人进化营•传播模块】③:当诱因法治化,有事请跟我的律师谈

作者: 猎人无忌430 | 来源:发表于2019-04-17 21:19 被阅读0次
001 诱因

为什么有的新闻、产品或别的能引起人们的热烈讨论,甚至刺激了口碑传播行为呢?

诱因。

也许谈论它们,是为了展示自己更聪明、更欢乐、更“与时俱进”、关心社会,或者事情跟自己有关,或者有趣,等等。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传播它们不是因为利益,只是单纯地想说一下。 这时诱因就是内在的动力,往往比外在的物质刺激传播效果更好。

比如,以前的当事人主动为律师介绍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002 注意力

有时消极的东西一样能够成为诱因,吸引人们的眼球,带来流量。

举个“栗子”,一旦涉及名人,很多话题或相关的人、事就容易上热搜了,尤其是明星。

为什么?因为注意力。

注意力在哪,哪就会成为热点,因此有“注意力经济”的说法。

很多名人面对关于自己的负面新闻,经常会求助于律师声明或律师函。吴秀波出轨事件发生后,这个瓜让全国观众吃得很嗨皮,很多人都在讨论,包括王思聪。

不过,律师界对他的律师声明也强烈地关注和失望,因为这语文水平不像是体育老师教的,倒像自学的。

【剽悍牛人进化营•传播模块】③:当诱因法治化,有事请跟我的律师谈

因此,注意力在哪,哪才能“结果”。

003 频率、关联度:有事请跟我的律师谈

在香港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句台词:“有事请跟我的律师谈。”

在大陆,慢慢这也会成为大家的习惯说法。

为了这一天的早日到来,我们得努力了!

好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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