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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是大事心 明眼亮走天下——渭南竞存中学法制教育课

学法用法是大事心 明眼亮走天下——渭南竞存中学法制教育课

作者: 政史刘老 | 来源:发表于2019-05-05 13:09 被阅读0次
    学法用法是大事心 明眼亮走天下——渭南竞存中学法制教育课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法制课我先以一段顺口溜开头。

    各位同学听我言,人生都与法有关。学法用法是大事,莫把学法当负担。不懂法律害处大,如同盲人骑瞎马。人人学法长知识,心明眼亮走天下。

    这段顺口溜告诫大家,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只有学法、知法、守法,才能心明眼亮走天下。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括“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青少年犯罪是当今最普遍、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咱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那么,是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不是这样,刑法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让同学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违法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就是要教会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都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小时候的不良习性如果不及时改正,很有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又将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你的习惯决定着你的未来。

    下面我结合一些违法犯罪案例,讲一讲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行为的危害,希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同学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初中生基本都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又都是由家长负责管理。这样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温室的“花朵”,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有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女学生叶某,受同学刘某的邀请在放学路上直接去了同学家,没有告诉父母自己的去向。当天夜晚,刘某的父亲将叶某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睡觉,深夜,刘某的父亲悄悄的进入叶某睡觉的房中,将叶某强奸,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又杀人灭口,将叶某掐死后,将尸体埋掉。案发后,刘某的父亲被法院判处了死刑,但是叶某年青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

    同学们可能很难理解,也很难预料,同学的爸爸怎么会成了一个无耻的强奸犯和杀人犯呢?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别人家过夜,放学或放假要及时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正是这种大意的心理,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男孩子同样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眼中的目标。

    一名刑满释放的男青年,因无正当职业,常去网吧上网,他看到有很多中、小学校的小男孩经常旷课去黑网吧(就是无证的、规模较小网吧)上网玩游戏,放学后也不按时回家,长时间的在网吧逗留,就产生了歹意。他先是花钱请这些学生玩游戏,博得学生的好感,等学生对他失去了戒备心理,便以家中有游戏机,要带学生到他家中玩游戏等为理由,先后将十一名十一、二岁左右的学生骗到他的家中,先是对这几名学生实施猥亵,后来又残忍的将其中的六名学生杀害,这些孩子中仅有一名是十岁的小女孩,其余都是十一、二岁至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当法官问被告人为什么会选择一些男孩子作为被害的对象呢?被告人告诉说,他第一个杀害的是小女孩,但是对女孩子下手危险性太大了,因为家长大多对女孩子管理的严格一些,担心女孩子一个人上学放学会有危险,而对男孩子就相对的放松一些,加上有些男孩子放学后在外面长时间的逗留,家长可能也习以为常了,孩子发生危险后,家长不会很快的发觉。所以他才选择对男孩子下手。尽管这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刑,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这起案例留给我们的却是深深的思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男孩子也不能掉以轻心,同样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免受到坏人的侵害。

    我们知道,学生无故旷课大多是会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在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学生无故旷课,夜不归宿不但经常受到伤害,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二,有些学生喜欢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种习惯容易诱发各种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这两种犯罪也是我们青少年中多发的两种犯罪类型

    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男孩子身上,大多数的男孩子从小都喜欢刀、枪,炮等等。小的时候是拿一些玩具刀、枪做游戏,等大一点了可能就想玩一些真刀、真枪了。但是你们想过吗?携带管制刀具特别容易滋生寻机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产生恶性犯罪的根源。

    都有哪些刀具属于我们所说的管制刀具呢?主要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三角尖刀等等。我国法律是严禁公民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无视法律,仍然随身携带刀具。这种原因引发的犯罪,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017年12月3日晚七八点钟左右,渭南市临渭区蔺店镇广德学校两个初一学生,因琐事发生口角。当晚十二点左右,趁其他同学熟睡之机,一个学生将另一个学生捅了十几刀致其当场死亡。该同学杀人后,连夜翻墙逃至渭南,在杜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知情人讲:死者姓刘,今年13岁,系官路镇新村二组人,广德学校初一学生。行凶者姓林,今年12岁,系蔺店镇义石村二组人,两人是同学关系。

    学校,普遍认为是最安全的地方,是求知的知识殿堂,如今却已“鲜血淋淋”,我们哀悼、惋惜之余,不得不深思,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教育刻不容缓!

    还有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马某是某中学男生,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班级里也是大家公认的老实人。因在校园内曾遇到过几位高年级的学生向其索要钱财和一些学习用品,在以后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在书包里放上一把尖刀用来防身。一天课间休息的时候,几位同学在教室里打闹,其中一名男生张某对马某进行辱骂和挑衅。这个张某在班里被同学称为老大,因马某系农村转来的学生,平时经常受到他的欺负和嘲笑。马某对张某的辱骂忍无可忍,一时气愤,掏出书包内的尖刀突然刺向张某,张某因没有防备被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试想,马某要是不随身携带刀具,也不会一时气愤拿刀伤人。马某和张某本是花季的年龄,张某却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而马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他的父母也因为他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马某连带赔偿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四十万元。马某的行为不但给别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害人又害己啊!

    第三、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习惯在往前发展一步,那就非常容易构成抢劫罪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欲望越发膨胀时,人的胆量也就随之增大,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当从同学那索要的钱财不能满足需要时,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甚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

    去年实验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在网络上频频曝光。一位女中学生7天被打三次,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第一次被打:2017 年10 月15 日17 时许,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女)、严某某(女)、柴某某、贺某某经预谋,由柴某某将受害人张某约至城区海星城小区南门,随后,魏某某等强行将张某拉至海星城地下车库。至车库后,魏某某、严某某轮流对张某施暴,并对张某实施了脱衣、脱裤、裸露身体的行为。贺某某、柴某某还对案发部分过程进行手机摄像。魏某某等还从受害人张某身上强行非法获取人民币若干。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严某某、柴某某、贺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分局杜桥派出所刑事拘留。

    第二次被打:10月20日20时许,杨紫某(女)和杨婉某(女)、 栾某某在信达下沉广场闲转时,遇见受害人张某,杨紫某等人因琐事,强行将张某带至信达公馆地下车库北一角落,后杨紫某、杨婉某对张某实施殴打,期间,杨婉某、杨紫某对张某实施撩衣、脱裤并拍摄视频等行为,该二杨殴打完后,让张某自行离开。该案中栾某某无具体行为。当张某走到信达公馆地下停车库门口时,碰到闻某某(女),该闻又将张某拉至信达下沉广场东电梯空地处,以张某曾辱骂她为由,对张某实施殴打,后双方自行离开。

    第三次被打:2017 年10 月21日16时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杨婉某(女)因琐事纠集刘某某(女)、栾某某、田某某三人到临渭区车雷村找到张某,并实施殴打,张某挣脱后跑离现场。张某的爷爷得知后赶到现场与杨婉某等人理论时,杨婉某等人对张某的爷爷进行殴打,致其受伤,杨婉某等四人随即逃离现场。该案中田某某无具体行为。

    这一案例的处理:对发生在10 月20 日、10 月21日两起治安案件中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杨婉某因寻衅滋事,分局依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对发生在10 月20 日治安案件中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杨紫某因寻衅滋事,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对发生在10 月21 日治安案件中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刘某某、栾某某因寻衅滋事,分局依法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对发生在10 月21 日治安案件中的田某某,因其到场后无具体行为,公安机关予以批评教育。

    以上案例对我们有一下启示:

    1、几个未成年孩子有这样的行为,这是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父母没有及时了解到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出现了这样的偏差,不能监督和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导致悲剧酿成。

    2、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还有可提升空间。学校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同时对学校内存在的类似事件多加关注并采取有力的预防措施。

    3、未成年人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校园暴力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有些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依法律己,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的现象。

    第四、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行为也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容易引发盗窃罪,而盗窃罪在青少年中更是多发的犯罪类型

    社会发展了,同学们用的文具,书包、衣着等都有了新颖的变化,样式多,五花八门。在校园里有的同学羡慕别人有漂亮的文具,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走,据为已有。有的同学可能认为随手拿了别人少量的财物不算什么,其实严格地说,这就是一种偷窃行为。只不过是偷窃的数额较少,还没有构成犯罪。可是忽视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任其发展,时间长了,胆子越来越大,偷窃的数额也会越来越多,最终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盗窃案件中,绝大多数的罪犯都是从小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导致犯罪。

    被告人郭某从小家境不太好,但他很懂事,学习成绩也不错。一次班里组织春游,每人要交50元钱,因为他家经济状况不好,他没有开口向父母要钱,又怕同学知道自己的情况,觉得没面子,他决定自己想办法解决。可是一个学生,他能有什么好办法呢?他到邻居家见屋里没人,便在一抽屉里拿了100元钱离开了。这是他第一次盗窃,可是没想到,正是这第一次盗窃慢慢的将他引向了犯罪的深渊。到学校后他用偷来的钱交了春游费,见事情没有败露,他尝到了甜头,后来又多次盗窃同学的饭票,在被老师发现后当众训斥了他。他觉得很没面子。从此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开始仇恨老师、仇恨学校,乃至于仇恨社会,后来根本就不去学校上学。经常到居民区、机关单位盗窃,几次得手,胆子也越来越大。后终因他持刀抢劫他人财物而落入法网。在众多盗窃、抢劫案件中,罪犯在服刑期满出狱后,一部分人仍不能改掉盗窃和抢劫的恶习,继续作案,以至于二进宫,三进宫的现象时有发生。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能忽视一个不良习惯的形成,以免造成终身的遗憾。好的习惯要从小养成,让我们从小做起,从今天做起,做个品德优良的好学生。

    第五、缺乏宽容心,同学之间因琐事打架斗殴。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案件都是因为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彼此之间发生的矛盾,而引发流血事件

    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孩子没有兄弟姐妹,在家有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多方宠爱,处事时多半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能学到宽容、忍让和理解。而正是这种缺乏宽容的心态,使一些学生在处理一些矛盾时容易走极端。

    有这样一起校园暴力案件,被告人王某系高中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非常好,在班级里名列第二,又是班里的班长。他和同学葛某平时是很要好的朋友,葛某从外地转学来到这所学校时,王某是葛某在这所学校里交的第一个好朋友,二人平时交往甚密。一次开班会,老师组织同学们用纸条互相写出对方的缺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发现自己的不足,以便于今后改正。同学葛某就写了几条王某的缺点,王某很生气,觉得葛某很不够朋友。当天下课后,葛某因玩弄手中的水瓶子,将水弄洒在王某的书桌上,王某让葛某将水擦干,葛某笑嘻嘻地说:“我不擦能怎么的啊?”然后又用手拍了拍王某的头,王某很生气。认为葛某不把他当朋友看,是故意和他过不去。越这么想就越生气,他趁课间的时间回到家中,取来两把尖刀,又返回学校,进到教室时,同学们已经在上课了。他径直走到葛某的面前问葛某:“你拿不拿我当朋友?”葛某说:“我怎么不拿你当朋友了?”说到这,王某突然掏出一把尖刀连续刺向葛某几刀,葛某倒地后流血很多。同学们慌忙将葛某送往医院,但还是因为尖刀刺中了心脏,抢救无效死亡了。王某的梦想是考取北京外国语学院,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本来是很有希望考取的。可是现在,当他的同学正在紧张的迎接高考,准备向自己的理想发起挑战的时候,他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事后他悔恨地说,当他想起死去的好朋友时,内心也是非常的愧疚,因为他的冲动,葛某失去了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也给葛某的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不但父母因此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自己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更与自己的理想失之交臂。宣判后,王某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行为,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个案件对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王某的不冷静,改变了两个花季少年的命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命运。试想一下,如果在王某和葛某发生矛盾的时候,王某能多宽容一点,再冷静一些,或是换另外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刚才我讲过的马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同学刺死的案例同样也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同学们,听到这些案例,你们是不是也很有感触,因为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校园里,也随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当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说到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个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小时候发生的小故事,有一次,他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到家中向母亲诉说,我们都知道,小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负,都喜欢回家告诉自己的家长,希望能受到家长的庇护。而他的母亲告诉他,要学会宽容别人,因为宽容会让你拥有更多的朋友。在克林顿长大后,他的宽容和大度使他拥有了更多人的拥护,他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之一,他在位期间经历了美国有史以来最长的经济增长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宽容是一种美德。“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所以,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学会宽容人,理解人,培养自己开朗、豁达的性格,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同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冷静面对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希望同学们都能够把握好自己的命运,认真地、负责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

    第六、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网吧等。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当前是网络时代,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同学们的生活、成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在座的同学们也许有上过网的,也有玩过网络游戏的。可能对网络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但是对象你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上网大多数都是玩游戏,用到学习上来的很少。华中师范大学陶宏开教授说过这样一句话:“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而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你们利用网络来寻求知识,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学会正确的使用,千万不要痴迷于网络游戏。因为过多的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会影响你们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你们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里,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而且还有可能因此引发犯罪。

    电视上曾经报道了一起学生因痴迷网络游戏,过于投入引发了幻想,把自己想象成游戏中的人物,盲目的崇拜游戏中虚拟的人物形象,模仿游戏中主人公的形象,从高楼往下飞,跳楼自杀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次警钟。同学们的心理还不成熟,容易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差异,这对我们同学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同时因网络诱发的犯罪事件也屡见不鲜。

    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真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惊呼:“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是不能复生的,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第七、早恋现象危害大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说是五台山上有一位老和尚,收了一个三岁的小和尚。五台山很高,师徒俩在山顶修行,从不下山。十年后,老和尚与小和尚下山。小和尚见到牛马鸡犬,皆不认识。老和尚对小和尚说:“这是牛,可以耕田。这是马,可以骑。这是鸡犬,可以报晓、可以守门。”小和尚很好奇。过了一会,一个年轻女子走过,小和尚惊奇的问:“此又是何物?”老和尚害怕小和尚对其动心,他厉声告诉小和尚说:“这是老虎,人近不得,否则,就会被咬死,尸骨无存。”。晚间上山,老和尚问小和尚:“你今日在山下见到了许多东西,你现在还能想着什么?”小和尚说:“一切的东西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

    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情窦初开的青少年对异性的思慕。

    中学生早恋和青春期有关。青春期是指青少年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的时期,也是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 在我国,一般把12~18岁这一年龄段看作是青春期。受个体差异的影响,一些孩子可能在小学五、六年级就进入了青春期,而另一些孩子可能会稍晚一些,在八年级或者更晚的年龄开始青春期。

    青春期是人体生长发育的第二个高峰,生理上发生了巨大变化。身高、体重迅速增长,各脏器如心、肺、肝脏功能日趋成熟,各项指标达到或接近成人标准。一般情况下,女孩青春期要比男孩早一年左右。青春期的孩子,他们开始出现一系列不同于儿童期的行为和心理特征。比如,高度关注自己的身体发育,男孩子会关注自己的身高、喉结、性器官的发育,女孩子高度关注身材、胸部与其他性征的发育,男女孩子都会频繁地“照镜子”,对自己的衣着打扮和形象气质十分敏感在意。 在情感发育方面,受性激素的推动,青春期的孩子开始关注异性,并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被称之为“青春萌动感”。上面故事中小和尚的情感体验,就是“青春萌动感”。

    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正在一个多变复杂的生长发育期,从前单薄的男孩转眼间会变成一个高大健壮的少年,从前纤弱的女孩会变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风华正茂的他(她)展现着独属于他(她)的青春。中学生内受性萌动的刺激,外受社会风尚的影响,喜欢交友,重视友谊,男女同学喜欢在一起踏青、划船、过生日、度假期,渴望交上知心朋友,可以互相倾吐内心的烦恼,取得真诚的理解,寻找心灵的慰藉,共同探讨人生的奥秘,切磋学习中的疑难。男女同学之间的这种正常交往是一种纯洁的友谊,只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对年轻人心理的稳定和人格的完善有着一种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会出现一种令家长、老师都头疼的问题,那就是早恋。那么,什么是早恋呢?

    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经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或单恋(单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比较外向和胆大的学生,才可能发展成为早恋。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产生的,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

    中学生一旦堕入情网,往往难以克制自己情感的冲动,一旦彼此表达了爱幕之情,便立即亲密地交往起来,常因恋爱占去不少学习时间,分散精力,而严重影响学习和进步。他们中的大多数对集体活动开始冷淡,对集体产生了离心力,和同学的关系渐渐疏远。加上舆论的压力和家长、老师的反对,往往使早恋者有一种负疚感,思想上背上包袱,矛盾重重,忧心忡忡。这种情况,给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了心理上的障碍。

    中学生的早恋往往是情感强烈,认识模糊。相爱的原因往往极其简单,没有牢固的思想基础,比如有的是受对异性的好奇心、神秘感的驱使;有的是以貌取人,为对方的外表风度所吸引;有的是羡慕对方的知识和才能;有的是由于偶然的巧遇对对方产生好感,等等。中学生很难认识到思想感情的一致是真正爱情的基础,观念、信念、情操是否一致是决定爱情能否成功的最主要的因素。中学生思想未定型,不可能对这些复杂的因素有科学的、深刻的思考,也不可能真正了解自己和对方在这些方面是否真正一致。中学生的早恋好比驶入大海的没有罗盘、没有舵的航船,随时隐伏着触礁沉没的危险。所以,中学生的早恋,不仅成功率极低,而且意志薄弱者还可能铸成贻害终身的罪错。

    吴丽是初三(5)班的一个女生,成绩优秀长得又很漂亮,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心里的乖学生。由于父母在外经商,她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性格文静有点胆小,平时除了学习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爱好。这天,她收到了一封情书,让她平静的生活发生了一点变化。

    晚上,吴丽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一闭上眼信上热辣辣的话语就浮现在眼前,让她脸红心跳的一夜也没睡好。

    第二天,在上课的吴丽注意力一直没办法集中,她心里犹豫着、挣扎着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不觉就到了放学时间。她偷偷来到操场的一角,远远的看着站在操场上等候的陈东,他显得那么高大帅气,她的心就像揣着一只蹦跳的小鹿,按捺不住的心慌意乱。虽然她想到随之而来的中考,就想转身离开,可是又好像有条无形的绳索,拉着她不让她走。她就那样静静地躲着,时间慢慢的过去了,天色渐渐的暗下来了,可是陈东的身影还是那么执著的停留在那里。终于,吴丽忍不住向他走去。

    就这样,吴丽接受了这种连她自己也分不清是什么的感情,接受了陈东以保护者的身份存在她身边的关系。他们会一起回家,会在某一个周末一起去书店看书,会分享彼此班级的小插曲,他们彼此享受着这种令他们沉迷其中的莫名情愫,忘记了即将而来的中考,忘记了慢慢下滑的分数线。然而,事情的发展总是那么不尽如人意,随着时间的推移,学校里关于他们在谈恋爱的话也越传越多,直到有一天吴丽的班主任也察觉了,他找了吴丽谈话。

    班主任沈老师批评说:“你一向是个成绩优秀的学生,老师对你抱有很大的期望,现在就快中考了,你的成绩却在大幅度的下滑,这样下去是很危险的,很可能考不到好的高中,你自己一定要引起注意。至于早恋这种事情,如果没有的话就最好了,如果有,老师是绝不会允许的。这是荒唐的,老师不希望发生在你身上,你明白了吗?”。

    从办公室出来的吴丽,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既感到慌张又感到羞耻,她跑到无人的教室,趴在桌上委屈的哭了。吴丽想:“我从来没有被老师这么批评过,从来没有。我爸妈如果知道了,肯定会很生气的,一定会对我很失望的。可是,我又不知道怎么拒绝陈东,他对我真得很好,和他在一起时我感觉自己受到重视,感觉自己像是被呵护着、被宠爱着,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可是,我也不想考不上好的高中,不想让爸妈失望,你说我该怎么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花开应有时”。意思是说一朵美丽的鲜花,必须在一个恰当的花期,让它在肥料充盈的情况下慢慢地盛开,这样才会展现出它最美的一面。就好像爱情,它也需要一个特定的时间与环境。过早的恋爱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1.早恋严重影响正常学习。早恋的学生,会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与恋人的交往中,会沉迷其中,上课走神,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2.早恋增加了父母的思想包袱和精神负担,影响家庭关系和谐。

    3.因为爱有排他性、专注性。早恋会使青少年缩小社会交往范围,减少与其他同学的交往。

    4.青少年心理发展很不成熟,加上外界的压力,早恋多半是不成功的,而失败给双方带来严重创伤,处理不好,对以后的婚恋产生消极作用,甚至有的少男少女,会因此轻生或者终生不再婚嫁。

    5.早恋的同学常常会争风吃醋,引发暴力事件。

    下面,我讲一个我亲身经历过的一个案例:

    八年级一班来了一个女孩子,活泼、热情、漂亮、还带着大城市女孩特有的气质,据说她来自西安。八年级的男生太羡慕八一班,恨不得自己也是八一班学生,也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八年级二班男生杨某长得也是一表人才。有一天,他和这位女同学相遇,谝了两句,互有好感,他就向同班男生吹嘘说这个女孩是自己的菜(女朋友),任何人都不许和那个女孩好,否则他就不放过你。八一班男生马某是一个学习较好的学生,但他生性软弱。这天上体育课,马某在教室学习,该女生因病不能上体育课,两个人就在教室写作业。该女孩有一个不会的题向马某求教,男孩很认真地向女孩讲解,女孩很是佩服。下课时两个人还在不停地讨论。正巧杨某从教室门前经过,杨某看到马某和女孩很亲近的在一起说话,气就不打一处来。立即冲了上去对准马某的脸上就是一拳,这一拳打掉了马某的两颗门牙,马某吐出一口鲜血,杨某一看惹了祸,吓得跑出一班教室。一班学生立即告诉班主任袁老师,袁老师叫上二班班主任任老师,我也跟着去了。我们一起将马某送到印机医院,医生对孩子进行了缝合处理,口内缝了两针。两位班主任第一时间又通知了双方家长。很快杨某父亲老杨和母亲来到医院,付了医药费,还给孩子买了营养品。紧接着马某父亲老马也来到医院,他看到孩子的伤情非常心痛,要求送孩子到中心医院治疗,老杨对他说,医生认为伤情不重,没有必要到中心医院。二人说话很不投机,我和任老师建议他们到学校协商。下楼时,两个家长就骂了起来,并在楼下动了手,被任老师和我拉开。我拉着老杨向东走,任老师拉着老马向西走。我和老杨走到第二栋楼角处时,突然看到老马提着一把菜刀冲了出来,他喊道:“你不想让我孩子好过,我也叫你尝尝被打的滋味。”举起菜刀向老杨头上砍去,看到这种情况,我没有多想,一把抓住老马拿菜刀的手,让老杨快跑。这时,任老师也赶了过来,我们一块夺下了老马的菜刀。任老师告诉他不能冲动,我们一定会处理好这件事情。随后,我赶上老杨,让他回家,说:“你要理解被打孩子家长的心理,要配合治疗,否则,对自己孩子也没有好处。”并让他回家,由杨某母亲代表他处理此事。

    后来双方家长在学校的协调下,进行了平心定气的交谈,把孩子转到了中心医院治疗。女孩因此在心理上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又转回西安上学。杨某因此也受到了纪律处分,第二年也转学了。

    正所谓:青春期心理要调整,中学生管理不能松。争风吃醋把人伤,家长差点把命丧。血的教训要牢记,安全渡过青春期!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处理早恋现象呢?

    1.当收到异性求爱信时,要拒绝,但要有策略,不要侮辱挖苦,伤害对方自尊心,不要张扬,能自己处理就自己处理,不能自己处理的交由老师和家长处理,要原谅对方鲁莽之举,大可不必因此而拒绝同任何异性来往。

    2.有早恋现象的同学,要理智地告诉自己,让童心再次驻留心间,把对异性的美好的感觉珍藏在心底,让友谊长存,同时与男女同学正常交往,培养正当的高雅的兴趣和爱好。

    3.确立自己的人生目标,把心思用在学习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

    4.严重的同学可以进行心理咨询。

    在学生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不良习惯,比如,喝酒、抽烟,无照驾驶摩托车等等。喝酒虽然不能直接导致犯罪,但是人在喝完酒后,大脑受酒精的麻醉,神志不清醒,易冲动,容易间接的引发某些犯罪的发生。我国法律规定,醉酒后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法律是无情的,不会因为你喝多了酒而对你手下留情。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我在此多讲,青少年的身心还没有发育完整,吸烟对于正在发育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危害严重。更重要的是在歌厅、卡拉OK厅等人员复杂的环境里,抽烟行为也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引诱被害人吸毒的手段等等。目前因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摩托车将人撞死、撞伤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有的甚至也搭进了自己的性命,害人又害已。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

    同学们,学法用法树新风,守法章程要记清。学法懂法心明亮,触犯刑律法不容。你们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将会是更加美好的前程。!

    最后,祝同学们健康成长,学业有成!

    谢谢大家!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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