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在西部小城街头游荡的临时搬运工,他是背篓,是汉子,是独眼,也是一条健壮雄浑的光棍。
背篓是他的工作,汉子是他的力量,独眼是他的特征,光棍是他的身份。
他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说明的外貌长相,打扮衣着,繁忙的小城里他不是唯一的背篓,不是唯一的独眼,不是唯一的光棍,更不是唯一的汉子,他住过桥洞,睡过大街,躺过寺庙,他在桥洞见过河里肥硕的鱼,他在大街见过女人肥硕的臀,他在寺庙见过佛祖肥硕的脸。他被夜晚的风打醒,被午后的风打醒,被晨曦的风打醒。
他穿的就是那样,跟许多的背篓一样;他长的就是那样,跟许多的背篓一样。
他偷过别人的铺盖,在桥洞心惊胆战的住了头三天,四平八稳的睡了之后的三天,六天后的下午,他被打出了黑色的血,血在冬天的风花雪月里很快冻成了琥珀,他眼前出现了遥远的南极,他想到了珍珠,黑色的珍珠与白色的珍珠串起了生动的排比段,他无比兴奋,他手舞足蹈,他只是没有地方用来翻跟斗,打他的人反而很快被吓傻了。
他精神正常。他第一次偷钱是在公交车上,旁边的女人睡得太死,明晃晃的红色皮夹子比女人的身体还要耀眼,他快速心动,没有丝毫的犹豫与慌乱,他感觉到胆大包天是多么爽快的滋味,他把偷来的三千块钱放进最保险的裤裆里,他往最远最偏的地方屁滚尿流的跑,后来,他整整三个月不敢再进城里。
他一点都不老实,也很老实,他是个独眼,他的独眼就是拜他偷情的女人所赐。那是一个星光灿烂的晚上,他带着三百块血汗钱往家里赶,刚一进院子,他就感觉不对,他拿起菜刀就往里屋里冲,三个人都红了眼,女人拿起剪刀就戳,男人拿起菜刀就砍。
后来汉子蹲了牢,后来汉子瞎了眼。
这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帮一个老头搬货,没上锁的柜子吸引了他的兴趣。柜子里面滑出来一个布袋子,他夹着布袋子屁滚尿流的跑,他路过妓院,擦粉的女人叫他进去,他脚下生疮,脑袋里无比的落寞与死亡,他感到巨大的辽阔包围了他,女人带他进了昏红色的屋子,他双眼失神,女人扭着蹲下去,饶有兴致的解着她面前的裤裆,他一把推开女人漂亮的脸,夹着裤裆往外面跑。
他一出门,就碰到带着一堆人的老头,老头的脸被气成了屁股的形状,他们龇牙咧嘴的冲上去,他们之中,有人用铁棍,有人使锄头,有人会武功。
他死在血泊之中,刹那之间就化作了风,带着裤裆里的布袋子,飘到遥远的南极去了。
《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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