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创业失败时,损失近百万。
当时投资时,我出资10万,其它4个投资人总共出资45万。55万本金,如果不用来创业,存银行的话,两年的利息得有3万多。学校倒闭时,为了维持运营,我借的网贷有33万多,利息全部还完的话,恐怕得40万左右。这样一算,损失就算不到百万,也差不了多少。
我是工薪阶层,父母没什么积蓄,甚至还住在小房子里。我以前的一点积蓄,和爱人共同买了房子。而房子,在离婚时,我留给了爱人。我因此没有承担抚养费。不过当时的房屋价值是远大于抚养费的。这样会让我心安一些,愿她们过得都好吧!
按照我工资年均收入7万算的话,这百万损失,如果我不吃不喝,得要14年才能还清。
学校关闭后,我们还没有分开前,有一天爱人对我说,她同学的那10万投资,她得还给她,因为那是她很要好的朋友,她不想因此而失去她。
其实按照合伙协议,投资是自负盈亏。从法律上讲,投资人的钱是不用还给他们的。本来我在这件事上也很纠结,对其他投资人有很强的亏欠感。因为,投资这件事,不是他们来找我,而是我动员他们。在经营上,我与他们达成协议,希望他们不要参与。他们从始至终都没参与过,有的人甚至连学校都没来过。他们只是信任我,相信我能把学校做好,才进行了投资。
听到爱人这么说以后,我也马上下定决心。我说,其他投资人的钱,我也会还给他们。
虽然到现在,我也没还过他们一分钱,但是我始终坚守这一想法。而且让我欣慰的是,创业失败以来,这些投资人从来没有主动向我要过这笔钱。
今年年底之前,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我的网贷应该全部可以还完。我的母亲总是问我,网贷还完了,其他人的钱还用还吗?当时协议是怎么写的啊?我总是说:“还”。
我对母亲也是有亏欠感的,因为这些网贷,她帮我还了不少。没有母亲,我可能得再多两年才能还清,因为利息总是在不断累积,转而又变为本金。
分开时,我也与爱人说,你同学的那部分钱,你先还着。等我将来有能力了,你同学的钱,如果你还没还完,我就接着还她,如果你还完了,我就还你。
还网贷这两年多里,在经济上确实太困难了。有时我也在回想自己当初的承诺。要问后不后悔,我的回答是,是有一点的。因为我是一个人,不是圣人。
但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如果再选择一次,我多半还会选择还给他们。
我知道现在有很多人,如果让他们选择,他们一定是不还的。而且不仅如此,如果有机会,还有些人,会想从亲友那借更多的钱,而且是不想还的。因为他们觉得,那是他们凭本事借到的钱。
可是,我不是这样的人。不管别人如何,但这就是我。我深深地感到,诺言与我的精神是绑定一体的。如果我不遵守诺言,那么我的一生可能都会背负着不安。我宁愿用物质去换精神上的安宁。
守诺也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事。它们是精神上极其重要的需求。不管别人怎样想,我觉得精神上的不断超越,要远大于物质的享受。有精神、有思想、有灵魂感,我才会觉得自己不那么渺小,不那么平庸,不会只作为一个生物苟且地生活。
(平和世界里回复平和世界,可以听文章,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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