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无媒不成婚。《诗经·卫风·氓》中所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即指此。在中国神话传说中,最早的媒人是女娲。据《路史后纪二》记载:“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罗苹注引《风俗通》曰:“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周礼》、《吕氏春秋》诸书中,也都记载上古时于仲春之月设太牢祭礼高禖的活动。另外,周代还设有官媒,专司判合之事。据《周礼·地官》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诗经·豳风·伐柯》中谓:“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所以后世又称媒人为“伐柯人”,称提亲为“伐柯”,称作媒为“执柯”。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条载:“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即指媒人说亲。
古时还称媒人为“冰人”或“大冰”。传说晋代令狐策梦见自己立于冰上,与冰下人语。醒后使占梦者卜,占梦者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诗曰:‘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之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君当为作作媒,冰泮而婚成。”后世遂称给人作媒为“作冰”。
汉代以后,凡男女婚姻,均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而所谓“媒”,则指谋合二姓之义;妁,则指斟酌二姓之义。或谓男曰媒,女曰妁。媒人遂成为男女婚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中间人。如乐府民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
大约到了唐代,民间神话中又出现了专司婚姻之神——月下老人。据唐李复言《续玄怪录·定婚店》记载:
唐代韦固旅次宋城南店,遇老人倚囊坐,向月下检书。问:“所检何书?”云:“婚牍耳。”又问:“囊中何物?”云:“赤绳耳,以系夫妇之足。虽仇家异域,绳一系之,亦必好合。”因询己妻,知为店北卖菜眇妪女,才三岁,陋亦如妪。韦怒,遣奴刺之,伤眉。韦与奴逃免。后十余年,韦参相州军,刺史王泰以为能,妻以其女。女容丽而眉间常帖一花子。怪而问之,始知女乃畴昔所刺幼女,郡守抚以为己女也。因相钦愈极,所生男女皆显贵。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定婚店。
后世因又称媒人为“月下老人”,或简称“月老”。
元·王实甫在唐·元稹《莺莺传》的基础上,创作了元杂剧《西厢记》,剧中极力撮合张珙、莺莺成其好事的丫环红娘,因其活泼伶俐的性格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受到世人的喜爱。后人因又称媒人为“红娘”。
明清时期又有“媒婆”一词,亦用以指称媒人。但因为媒婆能说会道,其话往往名不副实,所以,“媒婆”一词略带贬义。明·陶宗仪《辍耕录》中所谓的“三姑六婆”,通常是指那些夸夸其谈、不务正业的女人。如蒲松龄《聊斋志异·邵九娘》篇中,明明知道邵九娘还没有婆家的媒婆来到邵九娘家中,故与邵妻絮语。睹女,惊赞曰:“好个美姑姑!假到昭阳院,赵家姊妹何足数得!”又问:“婿家阿谁?”邵妻答:“尚未。”媪言:“若个娘子,何愁无王侯作贵客也。”邵妻叹曰:“王侯家所不敢望;只要个读书种子,便是佳耳。我家小孽冤,翻复遴选,十无一当,不解是何意向。”媪曰:“夫人勿须烦怨。恁个丽人,不知前身修何福泽,才能消受得。昨一大笑事——柴家郎君云:于某家茔边,望见颜色,愿以千金为聘。此非饿鸱作天鹅想耶?早被老身呵斥去矣
可谓活画出一个巧舌如簧的媒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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