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没有想到,二十多年前罚款几千上万才生下来的男丁,二十多年后还要花几十万为他娶媳妇。
一夜变穷的方式有很多,绝症、赌博、火灾、车祸,大多是让观者抹泪叹息的悲惨事件。但如果你是农村适婚男青年,还有一个较为喜庆的返贫方式:娶媳妇。
坊间流传一则段子“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但这则段子让很多农村男青年笑不出来,因为谈感情真的很伤钱,伤筋动骨的那种伤。
谈感情伤钱,谈婚论嫁更伤钱
假如你不幸生在拥有五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甘肃省庆阳市农村,二十来岁,没什么文化,但是急于成家立业,摆在你面前的是两大难题,一是找到适龄女青年,对方要愿意嫁给你;二,支付少则十几万多则二三十万的彩礼钱。
即使你侥幸攻克了难题一,也可能被难题二困住。按照庆阳农民的平均水准,2015年你的收入只有不到7000块,如果没有父母的资助,娶一个媳妇需要二三十年,这还只是彩礼,再加上杂七杂八的费用,说是倾家荡产毫不为过。
能稍稍让你欣慰的是,不只是你,全国各地的农村,娶媳妇都需要十几二十万。而且越穷的人家出的礼钱越高,庆阳当地有句话说,“穷家出了个大价钱,富家出了个小价钱。”
面对天价彩礼,庆阳市政府闲不住那只“看得见的手”,2015年5月,发布了《关于倡导婚俗新风加强农村婚姻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文规定抵制天价彩礼。
但从过去几十年的经验来看,抵制彩礼并没什么用。
1949年以后至今,官方对待彩礼的态度一直以批判为主。虽然其他国家也曾试过废除彩礼,但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政府这样投入极大政治和经济资源,去改造传统的婚姻习俗。1950年的婚姻法第二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这是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试图将收受彩礼这种“封建陋习”革除,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依然没有成功。例如五六十年代的黑龙江省双城县下岬村,少数村民因为公然违背禁令,收受彩礼,成为批斗的对象。
在官方的话语体系里,彩礼是“买卖婚姻”的体现。作家马烽写于1979年的小说《结婚现场会》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女主角的父亲执意索要彩礼500元,村干部想把他当作“买卖婚姻的坏典型”批判一番,而村里几对不收彩礼的新婚夫妇则被当做正面典型参加结婚现场会。
在1949年至改革开放这样严酷的政治环境里,官方的禁绝尺度颇为严厉,将彩礼视为封建陋习加以批判,但依然根除不了,更不要说改革开放以后沐浴在资本主义之中的当代中国人了。80年代后,官方并没有放弃对婚姻生活的干预,除了彩礼,在实物礼物、婚姻规模上,依然有各种指导意见和规章制度。
即使现在,很多人依然认为,彩礼是封建习俗在中国大地上的复兴,应当压制甚至取缔,连中央电视台也在节目中直斥彩礼是“买卖婚姻”。各地政府时不时发布指导意见,配上专家的呼吁,企图根治这一封建陋习。
彩礼是通向婚姻的门票,昂贵而又必要
彩礼两个字拆开来看,没有哪一个跟钱有关,但它却又赤裸裸地指向金钱。
在黑龙江省双城县下岬村,农民即使不能光明正大收钱,也会以各种“礼物”的名义作为代偿。50年代,彩礼主要是现金,60、70年代,除了作为现金的礼钱,还有买东西钱、装烟钱、家具等实物类彩礼,80年代又出现了“干折”(礼钱、装烟钱、买东西钱的合称),再配搭实物类彩礼。进入90年代至今,实物类的彩礼不再时兴,而是统统改成现金,变成一个大的“干折”。
如今,彩礼在很多地区由原来金钱与实物混搭的模式变成只代称现金。但这并不是说实物不再是婚姻交易的一部分了,而是另算。时常见诸报端的新闻是,女方在索要高额彩礼的同时,还要求男方有房有车。诸如在某些农村地区流传的“万紫千红、一动不动”,万紫是一万张五元,千红是一千张一百,合计十五万;一动是汽车,不动是房产。
通常情况下,中国农村的婚姻中,男方是出血较大的一个,但不代表女方完全是空手套“新郎”。收取了高额彩礼的女方家庭,也会适当地以嫁妆形式返还一部分彩礼,但数额少于彩礼。
有些地区流传这样的说法,如果新娘父母只将彩礼的一小部分作为嫁妆返还,就被称为“卖女儿”,偶尔有超出彩礼的嫁妆,被称之为“陪送女儿”,但这种情况极其少见。在儿女较多的50、60、70年代,父母通常把嫁女儿收来的彩礼钱用于给儿子娶媳妇,要是女儿足够多,尚可赚上一笔。
尽管政府三令五申要禁绝送彩礼的恶习,但在广袤的中国农村,彩礼几乎是强制性的,可少但不可无。只有极个别情况下,女方家才会松开不要彩礼。
在陈忠实的小说《白鹿原》里,田小娥被休后回到家里,父亲田秀才“不仅不要彩礼,反倒贴。给他(黑娃)两摞子银元,让他回家买点地置点房好好过日月,只是有一条戒律,再不许女儿上门……”田小娥的父亲不是不想要彩礼,而是觉得田小娥丢人,想赶紧甩掉这个“烂货”,让黑娃捡了个大便宜,白得了貌美如花的田小娥。
彩礼既是新郎“购买”新娘的费用?
中国的彩礼习俗,有很多解释,一种是婚姻偿付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彩礼是新郎家付给新娘家的费用,是转移新娘繁衍后代和家用劳动权利的耗资,因而很多人类学家采用“新娘费”(bride price)这一术语指代彩礼。新娘从娘家脱离,成为夫家的一员,就像足球运动中的转会,彩礼就是转会费。
婚姻偿付理论将新娘商品化,可能会犯很多女权主义者的忌讳。有很多学者从婚姻资助制度的角度解释,认为在婚姻中流转的财富大多数都流向了新婚夫妇,而不只是在偿付新娘的价值。研究中国彩礼习俗的人类学家杰克·古迪说,“在中国,给新娘分配财富实际上是资助新婚夫妇的途径,因为儿子在分家前没有自己的财产。”
不论是偿付理论还是资助理论,都在中国找到过支撑其论点的案例,自然有其道理,但这并不能完全解释,近几十年来彩礼的暴涨。
在甘肃庆阳,在改革开放前农村的礼钱是265元,90年代涨到了4552元,但在2000至2005年涨到了12114元。而进入2010年代,十几二十万已经是司空见惯。
社会学家阎云翔认为,彩礼上涨“代表了婚姻交换制度持续变动的新近阶段”,彩礼正在从婚姻礼物向一种财产继承方式转变。在此过程中,新婚夫妇的个体能动性得到张扬,彩礼的变化是中国年轻人在消费时代对个人主义的声张,在彩礼变迁中,传统的家长制逐渐瓦解,年轻人开始控制自己的生活。
在传统中国,彩礼都是由家长提出的,新娘没有话语权。直到五六十年代仍然如此,如果新娘提出彩礼数额,是很丢人的。而到了八九十年代,新娘主动提出彩礼规格已经是普遍现象。
不仅如此,新娘将彩礼多少视为个人身价的指标,彩礼高,不仅在同侪中有面子,在夫家的地位也能得到保障。某种程度上,彩礼是新婚夫妇从旧有家庭中脱离出来、重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因而甚至出现了新郎怂恿新娘索取高额彩礼的情况。
诚然,越是在贫穷的地方,彩礼价格越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男多女少。简单的经济学定理,物以稀为贵。越是贫困的地区,重男轻女的现象越严重,男女比例越大,彩礼的价格也就越高。
这些家长肯定没有想到,二十多年前罚款几千上万才生下来的男丁,二十多年后还要花几十万为他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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