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一天,一气呵成地读完,仿佛身临其境。与哈罗德一起步行千里,从英格兰最南部跨越千山万水抵达最北部的贝里克郡,整整87天,627英里。
因为一封信,开启一段旅程。这就是开始,一个属于哈罗德的开始,一个源于奎尼.轩尼斯的开始。水远山长 ,不远千里,不远万里。曾经多少个想要放弃的瞬间已然模糊了记忆,却能清晰地记得那仅有的几个支撑下去的理由:陌路人的鼓励,奎尼的电话,莫莉的爱。
走进这个故事,你会在哈罗德和莫莉事无巨细的苍白中,感受到生活的平淡无力。随着情节的深入,越来越多背后的故事让我深感意外。哈罗德被父母抛弃的童年造就了他犹如隐形人一样的生活。那求而不得的父母之爱让他也不知道怎么爱自己的孩子戴维,每一次的想要接近,却始终止步不前。后来,戴维走了,我以为他是因为叛逆而离家出走,却在最后一刻读到他是自杀而呆滞良久。原来横在哈罗德和莫莉中间的不是时间,而是彼此结晶的破碎。所以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无缘无故,都是事出有因。
距离产生美始终是有道理的。如果相厌的两个人天天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只会让彼此越来越厌倦,何况都有恨。哈罗德和莫莉早已忘了当初也是因为相爱而排除万难地在一起。年轻时候的惊鸿一瞥,附在耳畔的话语,在经历沧海桑田之后俨然已经失去了心跳的频率。后来,哈罗德因为轩尼斯踏上了朝圣之旅。空旷的屋子里缺失了那一个习以为常却早已融入生命的伴侣,终于让莫莉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起初,她都难以向邻居启齿哈罗德久日不归,也许她是在害怕他们脆弱的感情因为轩尼斯的一封信而走向终结,她不敢面对也不想面对。于是,在与她自己臆想出来的戴维的灵魂对话中,她越来越清晰的意识到她必须向邻居雷克斯吐露实情。失去哈罗德的痛苦,她需要找到发泄的出口,而雷克斯---这个刚失去妻子的男人正合适。当一份压抑的感情能找到出口重见光明的时候,就能切身感受到阳光接触皮肤的温暖。莫莉翻开很久之前他们一家拍的照片,一张一张,仔细地看着。很多细节在此刻就像被放大镜放大无数倍,清晰而巨大的呈现在自己眼前-----哈罗德是爱戴维的,沉默的爱、隐忍的爱、胆怯的爱。而她自己也是爱哈罗德的,从未改变。
又想起一句话:行百里路半九十。在越来越接近贝里克郡的时候,哈罗德竟然情绪崩溃疯狂地想要放弃。其实,作为一个旁观者很难理解这样一种从积极到消极的大逆转。当初因为轩尼斯踏上行程,怀着轩尼斯会活下去的信念一直一直在路上,而在最后的最后突然想要放弃了。是因为戴维么?但这个客观的事实早在他出发前、在路上时就已存在。后来想起,当一个人被禁锢在一个地方循规蹈矩日复一日生活的时候,麻木便会根深蒂固,所以哈罗德对戴维的悔恨有意或无意地被隐藏了。人们总是对使自己痛苦的事刻意去逃避。当哈罗德走在路上,视野开阔了,人与人的交流多了,思维活跃了,往昔的记忆如潮水般涌进自己的脑海。一个拥有思想感情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活着的人。所以此刻疯狂想要放弃的哈罗德虽然我还是不能感同身受,却能站在他的角度上理解他,同情他,心疼他。当真正将内心深处的悲伤释放出来我们才有可能彻底从中走出来重见光明。幸好。还有莫莉在旁边支持他,让他走完全程而不留遗憾。哈罗德为友情上路,却在结局意外重拾了即将灭亡的爱情。
最后,朝圣之行结束了,轩尼斯还是死了,但我想她应该是满足的吧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到哈罗德。而哈罗德与莫莉也从无尽的悲伤中走出,回忆起初见时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原来我们都有爱藏在心底。被名为悲伤的尘埃蒙上了阴影,逃不掉走不出。此刻,揩去尘埃,我们都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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