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即将进入尾声,近一个月来行政的工作充满不安。
由于公司宿舍食堂外包出去,行政的管理权限很小,即便我们天天检查,在一个月前已经告诉过公司领导还有饭堂领导食堂出现蟑螂问题,但都没有得到重视。
直到蟑螂问题越来越严重,不断有员工投诉蟑螂问题,而公司方做的只是对食堂进行罚款,200元、1000元、最终的5000元。
直到一个新来的员工越过食堂和公司直接投诉到12315(我们也将问题反馈到了公司和食堂领导),直到公司领导层接到相关部门要近期检查食堂的电话,公司领导才做了第一件事-查询投诉人员的档案,便以“试用期不通过而解聘了该员工”。
食堂领导才在距离我们反馈蟑螂问题一个月后第一次发声“让管理饭堂的负责人做好消杀工作,才安排外面公司来食堂进行消杀。”
为什么在第一次反馈蟑螂问题不能得到重视,立马解决掉,而是要等到蟑螂日渐增多,屡次出现在饭里让员工忍无可忍才选择有所行动呢?
还有就是我没觉得投诉的人做的有什么不对,他只是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的自己的权益,唯一不对的就是投诉的太过高调而被针对了吧。
而且作为普通员工来说,投诉人的行为反而对员工来说是有利的,正如普通员工常对我说的话“食堂的事情你管的了吗?您主管管的了吗?你们能做的不过是经常检查,将异常反馈出去,然后偶尔罚几百块钱,几千块钱,治标不治本,食堂依旧是老样子。”
“你以为公司领导不知道吗?你以为食堂领导不知道吗?只是他们懒的管,只是事情还没有闹大,我们在这很多年了,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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