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是部魔幻小说作品,如果有很多闲暇时光,那么这个大部头值得读一读。
①其非文学性而有强大的故事性
②电影感观享受很棒多遍不腻,书本阅读可以更细腻、扩展脑中想像力,很多地方小说与电影有很大不同
毛姆说的,读书的第一目的就是享受,这部书可算是十足地应合了这一观点,除了产生愉悦感外别无他用。作为一个生活中还有很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人来说挤出点心无杂念、什么都不想的心情来阅读那也不易,旁人若见定会批上一句:逃避现实。
不过这并非严重的一个问题,一个故事的有趣当走出来时往往能暂时性地心静如水地想想现实问题,就像我现在在写这篇文章一样的呢!
魔戒至尊,统御众戒。众戒是哪些,精灵众王得三戒被藏起来了,矮人得七戒有的被抢有的被毁,凡人九戒成褪隐,即戒灵,后来就是在故事中一直追杀主角的黑暗魔君的仆人。
这看起来是不是无聊,走入故事中就不无聊了。魔戒戴上会有隐身功能,这个强大的功能会使人干坏事肆无忌惮,因此没干过坏事的人拥有了它就会起来越坏,也越来越依赖喜爱魔戒,魔戒看起来会消魔人的心智,因此是个危险物,而戒指主人魔君一直想要找回魔戒。
心地极为纯净善良的弗罗多持有了魔戒,唯有这样一个心性的人才能有超强的魔抗能力,他才能开始他的冒险,目的地是魔君眼下的末日火山摧毁魔戒。
嘿嘿,像不像是这样一种情况,魔戒代表了沉迷、玩物丧志,魔抗就是自制力、抵抗力了,因此销毁魔戒就等于主角战胜了自己,成就了丰功伟绩了,成了传奇。
看样子有点像是励志故事了。而1到8章的内容是主角发现了魔戒的危险,他要把危险带出故乡夏尔,但是这里他还没有找到要去的目的地,没有目标地。
然后都是遇见一些虚幻的奇闻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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