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和大壮经媒人介绍相识,并进入谈婚论嫁阶段,按照当地风俗,大壮给予小丽10万元彩礼,媒人全程参与。
但后续因结婚事宜未谈拢,小丽和大壮未能结成夫妻。后大壮起诉小丽要回彩礼,但小丽否认收到过彩礼。
一审诉讼中,采纳了大壮本人的陈述和媒人的证词,认定存在给付彩礼的行为,判决小丽返还大壮10万元彩礼。
小丽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诉讼中大壮进一步补充了证据,一是给付彩礼前一天大壮从银行取款的10万元银行流水凭证;二是大壮与小丽就彩礼事宜进行沟通的网络聊天截图和通话录音;同时法官对相关婚俗进行了了解,确认当地确实存在给付彩礼的风俗。
二审驳回小丽的上诉,维持原判。
所以,当女方否认收到彩礼的情况下举证需要注意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证证据链的完整,一审当中仅有大壮和媒人的证言,其证明力确实较小,尽管媒人证言是原始证据。二审中大壮提供了款项来源,媒人说明了交付彩礼的过程,大壮提供了交流记录,形成了一个更加完整的证据链。同时,经法庭了解,当地确实存在如此风俗,就更加增加了法官的内心确信。
所以无论是从哪一个角度来说,其形成的证据链都是完整的、无懈可击的,保证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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