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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衣服 ,我可以陪你走多久

我的衣服 ,我可以陪你走多久

作者: 喂喂喂喂喂weiwei | 来源:发表于2017-11-30 22:13 被阅读0次

    小时候我家有个住在城里的远方亲戚,是爷爷的大哥,我们叫做大爷爷的。每当换季或是年前,就会有一个写着爷爷名字的几十斤的包裹寄过来,里面装的是大爷爷家里一家老小的旧衣服,爷爷把包裹运回家往院子里一晾就不管了,这时奶奶就放下手里还在补的袜子,跑去叫我妈,我大娘跟我三婶来挑衣服,不敢落下谁,落下谁就是一场埋怨婆婆偏心的酸苦大闹。等到人都齐了,奶奶就举起剪子一点点破开缝得粗粗的针脚,包裹打开之后有一股熟牛皮的香味,洁净陌生而高级。包裹打开之后,奶奶就收起剪子惴惴不安地退到旁边,大娘巧玲一脸看不上的样子一边向后倾着脖子,一边用眼角细细地勘测着包裹深处的秘密,好像那里面都是没见过的宝贝,等对宝贝的位置有个大概把握之后她就懒懒地说: 玉慈,杨双,恁俩先挑。玉慈跟杨双一听就不乐意了,好像一盆脏水泼到了怀里,急得又是挤眼又是跺脚:你这说的是啥话哎嫂子,一起挑,一起挑,啥叫俺们先挑。巧玲摇摇头,不说话也不动手,只笑眯眯地等着。一直站在一边的奶奶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角色,急急开口:挑吧挑吧,反正衣服都是跟人走的。三人开始挑衣服了,一件衣服拿在手里巧玲会先想自己能不能穿,不能穿的话就想能不能改成个什么自己再穿,而杨双则会先想她男人小三能不能穿,然后是想小孩能不能穿,最后是自己能不能穿。玉慈跟她们想的都不一样,她挑衣服一定是要把最适合对方的衣服先抢在自己手里,然后抻开衣服在对方身上一通比划,边比划边说:哎呀大嫂子,这裙子就得你穿,你看这细腰,杨双俺俩就是再年轻十岁也穿不进去;或是哎杨双,上次你不是说恁家小三去乡里开会没个体面衣裳穿吗,这个皮夹克拿去,反正俺家那个也穿不着。这时杨双和巧玲就不得不抽出已经掏到包裹深处的手,接过玉慈的好意。等到最后,杨双和巧玲挑够了挑满意了,就都开始亏欠得帮玉慈挑衣服,所以每次玉慈,也就是我妈,带回家的衣服都不是最好看的,但总是最多的。她觉得没有什么不能穿的衣服,什么衣服改改都能穿,反正她的小孩还要很多年才能长大,所以衣服是越多越好。


    也因为我妈的俭省,小时候我的一件衣服就可以跟我很多年,比如一件棉质的粉色短袖,在前两年的夏天它还是它原有的样子,并以它在乡村市场少见的颜色质地和印花引来无数小朋友羡慕地用指头戳戳探探,所以每次穿它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到了第三年,我长个了,于是它就变成了一件棉袄的里子,每当我的臂弯或是后背感到它柔软布料摩擦的时候,都有一阵暖意流动。等到了第四年它就成了我的小裤衩,我穿着它在夏天的暴雨里兴奋得大喊大叫,阴暗的天色里,被雨打落的树叶像鱼一样游过我脚边,让我感到一种潮湿安静的幸福。后来慢慢长大了,上高中了,觉得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有点丢人,我就开始排斥穿那些衣服,因为它明显的中产消费品特征让人家一眼就看出与我家境的不符。那时候我特别想要一整套黑色的秋衣秋裤,因为衣服是别人穿剩下的,所以到了冬天我的秋衣秋裤都是不配套的,有时候秋衣的领子或是秋裤的裤脚都失去了弹性,跑步的时候就松松垮垮地老是漏风。那时候我就羡慕那些可以穿整套的同学,晚上睡觉的时候看着她们脱下毛衣棉裤后合身成套的秋衣秋裤我总是心虚地把自己藏在被子底下。有一次回家我就跟我妈说我想要一套新的秋衣秋裤,要买的,不要捡的,她听了之后咽了口唾沫本来应该是想骂我一顿的,但看到我毛衣袖口露出来的秋衣和我因害怕而拒绝的眼神时,没说什么就走开了。那次送我去上学,要走的时候她说:走,给你买秋衣秋裤去。我就晕晕乎乎地跟她走,那天说来也巧,学校周边每家店的黑色秋衣秋裤都卖完了,最后买了一套高领姜黄底黑色横条纹的,虽然那件秋衣并不合身,它的高领有点紧,布料也是粗糙的混纺,每次穿都勒得脖子又紧又刺,但每次去拉它的时候我都会因为它崭新的质感而感觉到不再低人一等而开心。再后来上大学了,经济也自由了很多,开始在淘宝上买东西,记得我在淘宝上买的第一件东西也是一件短袖,藏青色的,下摆有一圈印上去的大麻的叶子,那件衣服我只穿了一个夏天,因为第二年再拿它出来一看,觉得它真的已经旧得没法见人了。多次的水洗已经让它变得有点泛白,一年的存放又让它看起来像片没晒干但又实实在在蔫下去的菜叶子,我毫不怜惜地把它丢在了宿舍的门口,然后又在淘宝上买了几件新短袖。每次买的时候我都会买那种我自以为很多年也不会过时的款式,这样我就不用每次换季的时候都要刷淘宝刷到半夜然后买下一件我只有七分满意的衣服。但每年我都会重蹈覆辙,因为现在的衣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时髦的概念,一件所谓的时尚单品最多流行半年就会被取代,留下衣柜前的女生或是积压货品前的老板哀叹:为什么流行过得那么快。但在很久以前衣服不是以新而是以精致取胜的,记得以前张爱玲说过,她有一件黑缎刺紫花的大氅,是从她母亲那里得来的,而且又是她姥姥留给她母亲的,是姥姥出阁时的嫁妆。那时候我就奇怪:一件衣服可以保存那么久吗?现在想来,之前的衣服一方面是做工面料都讲究,同时也是因为穿的人都很爱惜的缘故。因为以前不管是做衣服的人还是穿衣服的人,大家都理所应当地认为一件衣服是应该穿很久的,甚至它是可以比人活得更久的,就像张爱玲说的,各人都活在各人的衣服里。以前人们对衣服都有一种郑重的感情,破掉了补一补还可以继续穿,旧掉了就把好一点的部分剪下来留做他用,小时候经常看到奶奶总会把不同质地的碎布卷在一起,需要哪种就像翻书一样把它找出来,那确实是布料的一套百科全书。所以在可以得到一件新衣服的时候人才会那么珍惜,并且可以把它越穿越有韵味和感情。但现在衣服不再是一种奢侈品,而是一种快消品,我们跟它们的情感联系只有短短的从下单到收快递的那一段时间,等拿到实物之后惊喜逐渐消退,我们与它们的联系也就结束了。我们确实在变得有钱,衣服也在变得越来越唾手可得,但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真的不好说。以前人们跟物质是安然相处的,但现在我会觉得人越来越被物质所绑架。但我一件物品不仅应该只是一件物品,我们获得它是因为需要,获取的过程总是满怀情感地精挑细选,希望能找到合于或是超于自己期待的物品。每个物品消耗的过程也是慢慢打上自己印记的过程,一支笔身上的划痕,一个橡皮总是被擦损的位置,电脑键盘上最常敲击的那个键,因为走路姿势不同而不同磨损程度的鞋跟····但很多时候我们最常丢掉的也是这种有我们个人印记的东西,而且大多是在他们还可以继续使用的时候。之前看北野武骂那些一边倡导环保还一边买买买的人,其实人少买点东西比什么都要有利于环保。现在的我们,为了追赶流行而反复地丢弃消费丢弃消费,又真的感觉到持久的快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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