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天回宿舍的路上,天气不错,头顶上方是长沙难得出现的蓝天白云,我遇到了有一个人。他站在路边的下水井盖边揉着眼睛,我猜他是一个水电工。首先映入我眼中的是他黝黑的皮肤,全身上下都是一个色,不是性感的古铜色或小麦色,是想黑土地那样的黑,和黑人肌肤的色泽如出一辙。但我知道,两者只是色泽相近,其他的都不一样。在他的黑色肌肤里蕴藏着故事,饱含着生活的某种苦难或为难。他身形削瘦,手臂上血管垄起,如一条条地下暗流,似要破土而出;肌肉线条分明,像是一道道山丘。我猜想那血管里的血一定是鲜红的,随着心跳强有力地汩汩而流。
从他的身前走过之后,我又回头去瞥了他一眼,他吸引了我。一双白色运动鞋,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帆布的魅力正在此处),一件红紫相间的格子衬衫。对于炎热的夏天来说,是一身不错的装束。我注意到他的脸,黝黑的肌肤作底,上了一层石灰粉的淡妆。用这样的一句话来形容一位底层劳动者的窘迫形象其实是不恰当的,我们不是在参加一场舞会,也不是在观看一场马戏团的小丑表演。我似乎应该换几个词来形容他的劳苦形象,让人更能看到他的苦难,最好是能惹来几滴眼泪,但我知道,那些煽情的词他并不需要,他削瘦的身形在抗拒,黝黑的肌肤在抗拒,手臂上暴露的血脉在抗拒,甚至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都在抗拒。我知道他需要的是阳光,不是同情的目光,是荣誉而不是施舍。若我把那些楚楚可怜的词加诸在他身上,他挺起的胸膛会像泄气的皮球一样塌陷,他坚挺的脊梁会像枯木那样折断。他在进行一场隆重的仪式,而不是在表演一场催人泪下的舞台苦难剧:他手心也染了石灰粉的淡妆,唯有手背还保留着本色。他头微低,用手背还未画上石灰妆的地方去抹他腥红的眼眶。这是一道心灵的窗户,被石灰粉熏得发红,泪角连连。
就是这个画面,抹去了生活带给他的一切窘境。在我眼里,他不再是一个困难者,而是一个祭司,比我高明得多。我用一双手,一个脑袋(身体的几分之几)去献祭,他将整个身躯贴在大地之上,用所有的心思和精力去举办生活这场隆重的仪式。他那低头用手背去抹眼眶的动作,是那么优雅和虔诚,在仪式里永垂不朽。
对!就是仪式。仪式救了一切的人类活动,甚至连犯罪、自杀、不道德都能从中找到一块遮羞布,如同亚当和夏娃遮在下体前的那片树叶。上帝不可亲近,不会赐予我们树叶,只会赐下耻辱,让我们蒙羞;赐下洪水猛兽、海啸地震、雷电火山,赐下灾难,使我们受苦;赐下疾病、死亡,让我们恐惧。仪式救了我们,我们用身体去献祭,用灵魂去敬拜,仪式之美洗刷了我们的耻辱,让我们会感到幸福,填补了恐惧的沟壑。
一切都是仪式:蚂蚁搬家、写作、绘画、搭建小木屋、设计图纸、恋爱、孝敬、帮助、耕地、做爱、分娩……所有的活动名词都是仪式的王冠,一切优美伟大的形容词都是仪式的王冠上的宝石。一切活动都在体现仪式之美:树木的仪式之美在于向天空生长,河流的仪式之美在于冲刷大地,鹅卵石的仪式之美在于打磨己身,小草的仪式之美在于穿透板结的土地,桥的仪式之美在于跨越河流沟涧,高速公路的仪式之美在于疾驰,林间小道的仪式之美在于休憩,乞丐的仪式之美在于他们破烂的衣服和残缺的身体,农民的仪式之美在于汗水和稻田,作家的仪式之美在于思考和文字,孩子的仪式之美在于天真和玩耍……仪式成了人类一切活动意义的来源,在无神时代,仪式成全了人类。
言不由衷,词不达意,形式内容取代了主旨;上帝远行,只留下宝座,宝座侵占宝座;神住进无神殿,从此无神,宫殿吞噬神髓。上帝已死,神已灭,从此只剩下宝座和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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