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追热播剧《不完美受害人》,这部剧由林允,周迅主演的,主要讲的是一位小职员通过三个月时间便成功上位上市公司董事长助理。却因为在酒会上意外被董事长“强迫发生关系”,将董事长告上法庭的故事。
看过之后我觉得赵寻(被强迫的人)不应该拒绝老板的条件放弃去国外的机会。
赵寻和董事长发生关系之后,意外被人举报,随后老板为了息事宁人,希望将赵寻一家人送去国外定居,并且每月固定5000美金生活费,配备私人保姆,送一套大别墅,作为补偿。
对于赵寻而言,这么高的待遇是一辈子都奋斗不来的。
所以我觉得她应该接受这个安排。
也许有人说,为了这些物质生活甘愿给别人当小三,被人欺负而选择忍气吞声,闭口不言当什么都没有发生?
其实我觉得,在发生这件事之前要么强烈制止,要么发生之后选择接受补偿。
因为,即使不接受,事情还是发生了,并且被娱乐打压,成为邻居的笑话。
于赵寻而言,以后她该如何生活,该如何嫁人?
既然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就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解决办法。
剧中赵寻是研究生毕业,人长得漂亮,懂事听话,只要她接受条件,她可以定居国外,以她的条件,完全可以通过物质条件保障以及自身优势活的更好。
其次,远离这个笑话之地,对自己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随着时间慢慢的大家对这件事也会忘却。
但她没有接受,反而将此事闹大,并且不惜向公安机关撒谎,将老板告上法庭。
结果,自己众判离亲,什么没有得到,还让众人认为,她心安理得接受了老板的示好,接受了老板的特殊待遇,最后还将老板告上法庭,毁了自己也毁了别人。
成为了所有人鄙视的对象。
如果赵寻真的是一个想要通过自己努力,充满正义的好姑娘,那么酒醒之后就应该强烈表示自己要离开,避免事情的发生。
那么就会是另外一个结果。
很多时候,因为年轻,我们总在原则问题上表现得模棱两可,这是很不好的处事风格。
总之,我个人觉得在现实面前,在事情发生之后,选择一条最有利的路是对自己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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