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时间行至凌晨。
我的手机电量也所剩无几,像是我的气力。这些人做鸟兽散,音乐灯光又开始变得舒缓了,各卡座只遗留下酒精糖果的残骸,空间上部喷出的雾气也不再猛烈。
馨喝的很醉,但离开酒吧的时候也不忘喊我,
“拿包!”
馨的包是一个黄色的手提包,简约,手感很好。细看logo,我靠,是路易威登。
因为馨喝酒了,不能开车。
所以我只能带她去开房。
我对她也不再如初见时那般高看,她所形容的战场不过是她的夜场,而她,不过是一混迹夜店的风流女子。
由于凌晨,大多数酒店都已经满房,每个酒店的服务员全都带着一副惺忪的睡眼迎接我们,馨一言不语,只搂着我的脖子,闭着眼。
无奈我打开手机,用手机订了一个距离挺远的酒店,我们打了一辆出租车奔去。
在出租车的后排座上,馨躺在我的腿上,嘴里嘟囔着,像是一个人的名字,我刚俯身倾听她说的什么,馨将胃内的酒一下吐在了车里,我的裤子上也沾了一点点,司机突然刹车,转头对我们说,兄弟,这得加钱了。
那司机是一光头,一脸横肉,我说,行行行。
司机继续行驶。
司机抬头看了一眼后视镜,又说,二十,阿,小伙子。
我争辩道:“大哥,车费才十块啊?”
司机又一个刹车,说,那你们下车吧。
我看了一眼窗外,一片黑色,这条路连路灯也没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远远的几处流动光明还是高速路上的车辆。
我无奈说,行吧。
司机继续行驶,他打开了车内的音乐,是Dj,我把头探过前去,说,师傅,我再加五块你能不能把音乐关咯?
司机朝我比划了一下他的拳头,说,十块。
我看了一眼闭目养神的馨,我怕她听到音乐后再次刺激到她的胃,也怕她再次制造呕吐物把我也恶心到,便答应了。
司机关掉音乐继续行驶。
到了目的地,本来白天花两元坐公交或者两元坐地铁,再不行七元打出租便可到达的地方,我竟然花了四十元。
我将馨扶到酒店,在前台登记时我从她包里找出了她的身份证,我愣住了。
名字后面赫然写着,莫妍。
我唏嘘不已,不曾想她名字也骗了我。
登记完毕后我带她来到了216房间,房间状况真的一般,和手机的图不是十分符合。我将馨,哦不,是妍,扔在床上,赶紧脱下我的裤子,拿去卫生间,疯狂的洗。
那个被她呕吐过的地方我搓了不下五十遍,我嫌弃的闻着,是凡有一丝古怪的味道我就浇着酒店廉价的洗衣液。裤子洗完了,我走到床边看了一眼妍,她睡得很死,我捏了一下她的鼻子,她皱了一下她那可人的眉头,我也躺在了床上,为她盖好被子后,静静的看着她。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包裹在了被窝里,听到卫生间传来哗哗的水流声,我喊了一句:莫…馨。
她缓缓走来,我带着刚睡醒的惺忪睡眼描摹了走来的倩影,我觉得一夜过后她变了另一种模样,定晴一看,是妮。
“你醒啦?你那朋友莫雯走了”妮坐在了我的旁边,我赤着上身有些不知所措,我结结巴巴的问了句:我是做梦了么?好长好逼真的梦,我梦见了莫馨,莫妍。哎等等,莫雯是谁?
妮剪着自己的指甲,若无其事地说道:我昨晚一直联系不上你,最后一次给你打了电话,一个女的接的,她说你喝醉了,让我来接你。她说你太重了,如果我不去,她就把你扔在街上,然后我就从被窝爬起来到这了。
我疯狂的整理思绪,判定发生的一切不是梦,莫妍,莫馨,莫雯是不是同一个人。我追问:她人呢?
妮又开始修剪起她的脚趾甲,眼神表情没有一瞬的怨恨,她说:莫雯告诉我你在酒吧疯了似的抢她的酒喝,最后喝大了,站在桌子上喊莫言我爱你。
妮抬起头,眼神明亮。问我:怎么?新的作家偶像?
我摇摇头不说话。
妮说:我和她聊了一会儿,她说你吐在了她的裤子上,打车到酒店,车费酒店钱,都是她帮的你。
我喝多出现幻觉了?原来喝多的人是我。那些原来是我隐隐约约中的想象,那个女人真的不一般,一个名字就敷衍了我三次,真是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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