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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举答客问7 ——“网络文学”的提法应该终结?

王万举答客问7 ——“网络文学”的提法应该终结?

作者: 老摄影 | 来源:发表于2020-05-19 18:29 被阅读0次

王万举答客问7

       ——“网络文学”的提法应该终结?

       王万举,著名学者、作家,中国文化创意学之父、文化创意学系列学科创立人(以下简称:王)

        郝小学:全国新媒体联盟主席(以下简称:郝)

        郝:刚谈完“给网络文学下定义的意义”    ,你就说网络文学这个提法应该终结,这个弯子怎么转?

        王:我在《中国网…》一书中已经说过这个意见了。作为硏究,什么时候提都可以,但作为文学工作,这个提法应该结束了。

       郝:你出版《概论》,是不是对时机有选择,有“论定”的意思?

       王:是的。这也是写概论的一个前提条件。至2018年,“网络文学”已经完成了它的文化行程,其标志是传奇—游戏化网文的定形、文学全媒体操作的实现和艺术的史无前例的“文化化”。

        在这儿我插进两句话。“艺术的文化化”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人人都是艺术家”,它标志着艺术的社会功能的拓展。我曾多次说,艺术的本质不是接受而是创造,通常说的“接受”实际上是接受主体的再创作。克罗奇的“艺术是表现”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人人都是艺术家”,作为预言是正确的。

        郝:“应该终结”,就是你倡导网络文学别再提了?

       王:是的。不提倡终结它也会终结,提倡有现实意义。本来这个概念就有着“存活期”的,它只在换媒体时期有意义。如同纸介、帛书、竹简、甲骨,它们和“文学”相配,只是在换媒体那个历史节点有意义。文学的第一物质载体是语言,媒体只是它的第二物质载体,界定文学的艺术特征要在第一物质载体之内,用媒体来界定文学,只能划定它的文化范畴。互联网上不只有文学,还有各种物品,还有广告,还有各种信息。一句话,网络不是决定文学是文学而不是其他艺术形式的内在因素……

       郝:两层物质载体或物质工具的概念还是你在书中首创的,这的确对于构建网络文学的艺术—文化学评价体系有重要意义。

       王:“网络文学”提了20年,对于助推文学+互联网,助推文学社会效果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个概念概括的是一个文化现象、一个文化形态,由于“换媒体”和文化的产业化叠加在一起,这个概念的实质即经济收益和接受效果的统一(“两个效益”统一的结段性成果)没有在语词层面上体现出来。全媒体操作实现之后,盖住这个实质的盖子被掀掉了,以“没有读者、没有商品性”来反证好作品失去了市场,以“纸介”和网络来划分文学也失去了依据,文学系统的缺失大白于天下。人们终于看清,所谓“网络文学”,原本是“新时期现实主义文学”之后的文学的一次根本之变。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放弃“网络文学”的提法,有利于抓住实质,助推文学向着社会精神文明成长的方向发展。话说回来,再按照“纸介”和“网络”去区分文学并依此区分而制定文学工作方针,已经丧失了抓手。

       “将来应该不会存在网络文学的概念”这一说法,并不是由我首提。我的工作在于论证了它消失的必然性和主动放弃的好处。

       郝:谢谢你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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