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衣服穿的有些多,身上总是带着一些静电。前两天,有人来我们公司开会,一见面就伸手与我握手,只是手还没握到,就听到啪地一声,一道红色的电弧,从我的指尖跃向对方的手掌。虽然电弧瞬间就息灭了,但酥麻的痛感还是吓得我把手往后一缩。对方却大笑着上前来,说:you sparked me。然后,我们象征性地稍微捏了一下手,我尴尬的笑了,以示抱歉。昨天中午的时候,胳膊估计是碰到隔壁桌的印度同事了,电了他一下,他郑重的问我,刚刚是不是spark他了,我说不知道啊,要不要试验一下。于是弹出食指伸向他,他大笑着躲开了。唉,我也想能收放自如,为国家做贡献,不过,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记得小时候玩过一种打火机电弧器,往往火机里的气都没用完,就会把火机拆了,然后把压电电弧器拆卸出来。偷偷的带到学校,趁同桌愣神发呆的时候,电他的胳膊,然后看他抓狂。当然,这种事情,一定是要在上课的时候做,因为有老师在讲台上面,他不能发作。等到下课之后,他气也就消了大半了,那时候的小学生都没有那么记仇的。再不济,只要把这个小电弧器送给他,他一定高高兴兴的收下它。下堂课的时候,他便会拿它去电他周围那些横眉怒眼的好学生们去了。啧啧啧,你电谁都好,被老师抓住的时候,不准把我供出来就好,他嬉皮笑脸的答应着。只是,这熊孩子,怕老师,然后我便成了他表衷心的筹码。人言啊,不可尽信,尤其是这个软骨头,我在教室后面面壁思过的时候,如此反思着。
其实,也有一个人无聊至极的时候,便用右手拿着电弧器电自己左手的手指,然后忍受着酥麻的痛感,幻想着自己身体在储蓄电能,然后就可以变成可以控制电能的超级英雄。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还真是中二。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应验了那时所幻想的超能力,现在的身体,倒是极易累积静电,总是在开门的时候,在与人握手的时候,忽然的被电一下。对于没有超能力而向往超能力的我来说,有着这种易带静电的体质,大概也算得上一种小欣慰了。只是欣慰却不欣喜,因为每次开门的时候,都会有些畏缩,毕竟手指神经多,还没被电,心就开始疼了。呃~还是用胳膊肘子开门吧,皮糙肉厚的,没那么疼。
前些天上街代购奶粉,偶遇了高中同学的妈妈。也是许久未见,同学妈妈见了我,便说我,怎的我这些年都没怎么变化的,好像还越来越年轻了。是啊,我现在三十岁了,但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就长成了现在这副模样,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儿。记得还在高中的时候,同学们就开始叫我大叔。到了大学,同学们口中的称谓便从大叔升级到了爷爷。后来爷爷的名称被日文化,变成欧吉酱,然后被简化成吉酱,只是吉酱才喊了没两分钟,就神奇的被替代成了鸡酱。于是乎,酱,chicken source等衍生词系,层出不穷。看来不管容颜是不是有变化,但这辈份倒是一直有在增加。虽然都喊我爷爷,没什么关系,但若我喊他们一声孙子唉,怕是会被群殴的吧。还是不要试了,这种事情,想想便好,不可轻尝。
看着许多的同龄人们,或是像吹气球一样的膨胀着,或是被皱纹爬上了前额与眼角,或是因法令纹的加深与颧骨的突出,而让容颜出现了沟壑般的变化。我觉得我的相貌变化,相对来说,还是挺小的。除了肚子上那一大块旁人看不见的柔软肥肉,镜中的自己与多年前相比,倒也没多少变化。隔壁小哥在上班的时候,抱怨着几根若有若无的银灰色头发,这几根小家伙,在一簇乌黑秀丽的头发里,使劲的想要挤出头来。也许,我该为这一份努力而感动,于是,我便安慰他道,白头发要好过没头发。他便在大笑中拢了一下头发,把那些若有若无妥善藏好,假装不曾见到,只是棕色眸子里透出的那一股岁月真意,或许便是源自心底的叹息了。
相比易带静电体质,这种年少即大叔的体质,或许会更加讨人喜欢一点。早早的就体会了做长辈的感觉。不会像有些人,二十几岁,被喊一声叔叔或是阿姨,就觉得人生崩溃了。这种事情,对于一个二十岁就被叫爷爷的人来说,那都不是事儿。嘿,你个便宜侄子。
之前说的这些体质都还好,并不太影响别人,至于别的体质么,就不那么好了。小时候,家里做运输生意,有辆大卡车,总是天南地北的四处跑。也不知是怎的,倒是也有跟车跑了一两趟。在重庆的时候,跟着住进了民宿,那大概是第一次住民宿,现在想来,或许那便是最早期的爱彼迎。因为车走的是川渝两地的道路,所以倒是有好好的体会了一回蜀道难。其他地方的道路安全标志都是小心驾驶,安全驾驶等等。到了川渝那一块,你看到的标志就变成了,前方死了多少人,下个转弯翻了多少车。长长的大卡车开在左边山壁右边悬崖的窄路上,九曲十八弯的小道上只能看到这一路的标志相连。伴随着每次转弯的鸣笛声,我便像是读小说一样,看完了那一路的标志牌。倒也没有多少读后感,只是觉得剧情太过单调,内容太过吓人。坐在右侧的车窗旁,总觉得有些把持不住自己的魂。向下望去,便深深的感受到尼采所说的那句话,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好在后来车上了江轮渡船,沿长江漂流而下,倒是欣赏了一下沿岸风景。江轮很稳,一点也不颠簸,只是在那时,我的交通故障体质,也开始初现端倪了。先是天气过热,轮胎开着开着爆胎了。司机下车换轮胎的时候,让我也下去,去对着一个车轮子尿尿,帮助轮胎降温。那时,看着那些流动的液体迅速蒸发成气体,还觉得有趣,殊不知,更惨的事情即将来临。大概是备胎不好还是怎的,爆胎事故之后,车辆只能缓行,于是不能在既定时间赶到下一座城镇,只得停宿山林之间。想必许多人都会想,盛夏时节,山林青葱,正是观赏的好时候。一般人的话,倒也还能观赏观赏。只是,当你有着易招蚊虫体质的时候,你便会知道,你就是万妖窟里的一块唐僧肉,你就是黑暗大海里的一盏明灯,作为数座山林蚊虫们的救赎,那一夜,却是与许多蚊子结了缘。同时点了四五支蚊香在车里,却驱散不了它们的执念,我觉得自己都快被蚊香毒死了,这群蚊子还前仆后继的往我身上扑。也不知道那一夜是怎么活下来的了,怕是也行了不少杀孽。现在的我,再回想起那时,却也只余下一份感慨了。货运司机们,真是辛苦。
前几天买的彩票,昨晚开奖了。刚刚看了一下,一毛钱都没中。看来彩票不中体质的这个帽子,还是很难摘去啊。再看今天,是七夕节,待到今天过了,那三十年七夕都是一个人过的成就也就达成了,这又得是怎样一种体质呢。总归是不让人欣喜的一种体质,一个台湾朋友说这是“母胎单身狗”。好吧,那就是吧,反正也不疼不痒的。已经到了七夕了呢,山人要去睡觉了,人家女生有黑眼圈,别人问起来,还可以说是眼影。我若是顶着个黑眼圈,怕是不好解释了。
PS:
青春总是惘然而去 但关于青春里那些人的回忆 却是不会呢 会不会遇见一个人 然后等到了我的垂暮之年 等到我连我自己的年龄与名字都不再记得 却还记得她 也许 这样的遇见 是命中注定 是垂暮的窃喜 也是这一生的窃喜
书会 剧情杀 慈善晚会 抄经礼佛
还真是忙碌的一段时间啊
挺好 未曾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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