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高三那一年,每次有同学生日,晚自习我都会到讲台上去唱歌。
关于生日这件事情,我们班不知不觉得形成了两个传统,一个是当天生日的同学会买很多阿尔卑斯棒棒糖,中午趁大家都去食堂吃饭,每个书桌上放两个棒棒糖,偶尔放一个或者更多。我们吃完饭回来看到桌子上的棒棒糖就知道,哦,今天有同学生日了。
另一个传统就是晚自习的时候我会跑到讲台上唱一首歌。唱小虎队或者李宗盛。
可能有小伙伴要问了,不管男女同学生日,你都会上去唱歌吗?
当然了!女同学生日我就唱小虎队的歌。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同心草,串一个同心圆。
如果是男同学生日,我就唱李宗盛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道义放两旁,把利字摆中间。
不管怎样,小虎队的《爱》是我的成名曲。
我记得有一次晚自习有老师值班,我跟老师说明情况,然后傻傻地站老师旁边唱。老师坐在那里手里握着笔,低头看着自己摆在讲台上的教案,表情似笑非笑,意味深长。那个表情,有些可爱。
总之,晚自习唱歌这件事情,我一直这样死皮赖脸得坚持着。
我那时候深信我只要坚持去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记忆就不会留白。
那份坚持,不知不觉地成为了生活中的一种仪式。一份抹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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