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这种凉风习习的周末,很适合宅在屋里,看书和休息。苏子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兴庆自己在这一星期都能坚持看书,不管工作多忙碌,仍旧抽空看书。我想看书带来的喜悦感,足以平复日常生活的小情绪。我希望自己的学生也能养成看书的习惯,不为功利,只求内心愉悦,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想起小时候的自己,特别喜欢看书,不管什么类型的书,都爱翻看。当然,故事性强的书,最是爱不释手。当初家里藏书极少,幸好学校老师开设了班级图书角,我得以阅览群书。有时读书太入迷,连午觉也不用睡,冒着打瞌睡的风险,一直看完书。那时候的看书速度,绝对不是今日能比拟的。
从六年级开始,我能够喜欢上阅读经典,厚厚得像一本大字典的书籍,我一个星期就能读完。也是那时候,开始接触大量的外国文学,几百万字的书,作为当初一个小学生的自己,在短短时间内读完,现在的我也甚感惊叹。到了初中,学校有图书馆和阅览室,我发疯似的大量读经典。凡是新课标提到的必读书籍,我绝对是坚持一本本读完。
我的语文成绩,从来不用担心。就算我不听课(初中的语文课有些是很无趣的,对于简单的基础知识,那时的老师还是反复啰嗦),因为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每次考试都是班级前三。
可惜,后来遇到了学习理科的困难,不得不让自己放弃看书的爱好。专攻无聊的考试知识,做着一堆无意义的题目。再到高中,更没有阅读课外书的时间了。那些日子,是我青少年最痛苦的时候,没有人文情怀的陶冶,总是陷入学习的痛苦深渊。不,这不算学习,只是应试。真正的学习,是心身愉悦的。
高一的语文课,是我这辈子最喜欢上的课了,没有之一。高一的语文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没有之一。他自称为王Sir,是个年轻帅气的男老师,他知识渊博,会谈笑风生,上课总会吸引一大批粉丝,甚至还有别班同学过来专门听他的语文课。毫无疑问,我的语文成绩肯定很好的。王Sir酷爱看书,他现在还调侃自己不能去书店,否则他必定会买书到破产。在课上,他说自己曾经看史记,连续十几个小时躺在沙发上,最后他全身僵硬不能动弹。读书如此,怎能没有学问。他通今博古,学富五车,读了许多人文社科和自然学科的书籍,目前还读一些杂七杂八的书呢(美食攻略,恐怖小说等)。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他的成绩不一定会高,但绝对不会差。他的素养和气质,也绝对不是一般粗俗的人能够相提并论的。
希望我能因阅读,遇见更优秀的自己!希望我与学生,一同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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