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特训营随堂训练上老师让以“围巾、手套、水壶”三个词发散写一篇故事,10分钟后我提交了自己的提纲,老师看完说我们没有抓住故事的特点。我当时疑惑,觉得写得很清楚,再看时发现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并没有完全交代出去,于是补充了一些关联性语句,老师看到立刻回复说跟《麦琪的礼物》相似,老师一提点才发现确实有点像上学时学的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都是在贫困的状态下送礼物。
我恍然大悟,原来上学时学过写故事,只是自己忘了,结合最近的课程,我打算认认真真去看一下欧·亨利的短篇故事。虽然关于他的那些头衔上学时记得很熟,什么“与契诃夫和莫泊桑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什么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之类的荣誉,但是他的好,他的厉害,并没有深刻感知,这就是典型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我重新去百度了欧·亨利。
原来关于欧·亨利作品的特色,还有一个专门的说法,叫做“欧·亨利式结尾”,用通俗易懂的话说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故事顺着一条线发展,直到最后,“谜底”被瞬间解开,解开时才惊呼,答案就在眼皮底下,可当时就是没有发现。另外欧·亨利的作品中出现的意外结局往往不会太差,即便不如一开始期望的那么好,但读者也可以接受,所以人们又称这种方式为“带泪的微笑”。
除了上面两种特色,欧·亨利还有一个特色是关于人称视角的,欧·亨利的小说采用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上帝视角”,这样他就可以对故事世界的一切予以揭示,还会不时地站出来对故事中的人物、场景进行评述。可我最喜欢写的是心情小文,笔下基本都是以第一人称视角,——“我”的口吻来交代事情的,被交代的内容也只能是我看到的一切,所有我写文章不能脱离实际。以这种第一人称视角交代事情虽然感情真挚,比较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但可以交代的内容却有限,超出“我”这个人物认知范围的东西就断不能写,所以我脑子里那些天马行空的东西在我开始学习写故事后才陆续得到了释放。
尤其是看完几篇欧亨利的短篇后,我愈加确信,如果想要写出像像欧·亨利一样,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感的故事,人称视角的选择和情节的巧妙设置尤其重要。在反思自己胡写的几篇故事,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是小学生记的流水账,没有波澜起伏的转折,也没有让读者眼前一亮的结局,前路漫漫,道阻且长啊。
最近特训营没课没作业,看来得跟着大师好好学习讲故事了,等我什么时候讲出可以拦住老张的故事,估计就正式上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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